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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ck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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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物管公司无权罚装修 》 chuckliu(于7/20 17:22,阅读次数:17)

文摘《物管公司无权罚装修 》 chuckliu(于7/20 17:22,阅读次数:17)
详细信息:

物管公司无权罚装修  

  不久前,记者接到一家装修公司负责人的投诉,他承担了北京某温泉公寓的两户居民的房屋装修工程。在装修过程中,因该公寓方面提出该装修公司违反了双方合同规定,故而对该装修公司进行多次罚款。不但如此,还扣除了全部工程押金(共1万元)。对于该公寓的此种做法,这家装修公司愤愤不平,并将一份资料及各种罚款单传至本报。对于该温泉公寓的这种做法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如果是这家装修公司违章操作该承担怎样的处罚?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物管公司罚款理由多多 

  记者首先联系到了这家装修公司的负责人,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其实温泉公寓决定选择北京另一家装饰工程公司担任其小区居民室内装饰装修工作,但这家装修公司的两位客户(温泉公寓的居民)在看了两家装修公司制作的样板间,决定选择他们装修公司为其装修房屋。于是他们便与公寓方签订了合同并交纳押金1万元及其他预交款项。然而在装修过程中,公寓方对其进行了多次罚款。在该装饰公司给本报传来的罚款单中我们看到:“施工中造成漏电、掉闸...由于将1103号垃圾放在1102号...由于在走廊里堆放垃圾...违反我中心装饰装修之规定第X款第X条..."罚款条目种类繁多。 

  装修公司质疑罚款 

  另外该份资料中还写明: 

  自选队施工时违反处罚条款规定内容的: 

  第一次给以警告罚款200元。 
  第二次严重警告罚款1000元。 
  第三次最后警告罚款3000元。 
  第四次没收全部押金,并不再准许进入大厦施工。 
  处罚条款的规定内容(以下做法均为违反规定的行为): 

  1、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电、停电、坠落等,造成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损失的... 
  2、装饰公司未按有关规定要求、违章装修的... 
  3、施工队不按规定将垃圾整理堆放在指定地点的。在楼道、楼梯内搬运垃圾造成二次污染的... 
  另据这家装修公司的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在与其他房地产公司合作时并没有出现过这样(罚款及扣除押金)的情况。公寓方为什么连工程中掉闸也要罚我们的款,并且还要扣除押金。这是与其他房地产公司合作不会发生的事,而且现在公寓方对我们也是避而不见。 

  随后,记者又按照该装修公司提供的电话号码与公寓物业管理公司联络了数次均没有找到其负责人。对于公寓物业管理公司处罚及扣除该装修公司的全部押金是否有所依据,记者又采访了律师和有关部门。 

  物管公司有没有权力罚款 

  根据本市天如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提供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提到:“...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由此可见,法规文本内约束的大多数内容是针对住户的,并没有提及物管公司是否有权罚款这一项。 

  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总站的葛先生介绍,有关文件中也有关于“用户在装修时不应对房屋结构有所破坏,在装修时要选择有装修资质的装修公司”的规定,而对于某公寓方的罚款做法,葛先生认为罚款应该由政府部门来行使权力,而作为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是无权这样做的。如果是在装修过程中毁坏了房屋结构或其他设备、设施,那么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当事人进行 
索赔。 

  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谈及此事说,物业管理公司对于业主装修的职权仅限于监督作用,比如防止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破坏管线、破坏房屋的结构等,而无权对业主装修而指手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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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1-09 01:51:3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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