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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楼主,你有两点没有依据的主观臆断。一是你认为他们如果在产前发现了孩子只有一个肾,就会不要这个孩子。二是你认为孩子只有一个肾的原因是孩子的父母没有在孕育中足够小心谨慎。
正如一个妈妈说的,出现问题后,孩子妈妈的态度已经表明他们对孩子的爱,你说他们一定不会要这个孩子,没有依据。有很多孕妇,由于怀孕时还不知晓所以吃了些药,因此也选择流产,我认为这是负责任,不管对孩子,还是对家人,还是对社会。生出一个不健康的孩子常常会毁掉一个家庭的幸福。我在电视上看过一个案例。孕妇怀孕期间由于医院药房看错药方,给孕妇注射了甲硝唑等药,孩子先天心脏病,黄疸。为了给孩子治病,孩子父亲切了40%的肝移植给孩子,结果孩子还是死了,这个家庭也倾家荡产,为此负担几十万的债务。如果你是当事人,你还是会指责孩子的父母吧,说他们自己不好好看看药方吧。难道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成为专家,才算成了合格的孕妇?
他们选择三甲医院,也说明孕育中还是比较小心。另外,多数孕妇还是要坚持上班的。饮食、空气污染、劳累、工作压力,都是不可控的。你这种批评,没有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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