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小屋》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秋刀鱼和猫
秋刀鱼和猫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9078
魅 力 值:2639
龙    币:2924
积    分:5827.9
注册日期:2006-02-02
 
  查看秋刀鱼和猫个人资料   给秋刀鱼和猫发悄悄话   将秋刀鱼和猫加入好友   搜索秋刀鱼和猫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秋刀鱼和猫发送电子邮件      

预防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知、防、治三步行!
预防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知、防、治三步行!

文章来源:新华网 | 时间:2009年03月20日
  导读: 手足口病(Hand, foot and mouth disease, HFMD)是一种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传染性较强,多发生于婴幼儿。它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疱疹,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据国外文献报道,手足口病每隔2~3年在人群中可流行一次。我国近10年来有过三次较大的流行。


最近,一些地区出现了手足口病疫情,患者大多是婴幼儿。个别地方还出现少数患儿因并发症的发生,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5月2日,卫生部决定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手足口病

(Hand, foot and mouth disease,

HFMD)是一种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传染性较强,多发生于婴幼儿。它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疱疹,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据国外文献报道,手足口病每隔2~3年在人群中可流行一次。我国近10年来有过三次较大的流行。

引发手足口病

的肠道病毒有20多种,柯萨奇病毒A组(Cox

A)的16、4、5、9、10型,B组的2、5型,以及肠道病毒71型(EV

71)均为手足口病较常见的病原体,其中以Cox A16和EV 71最为常见。

手足口病病毒

如何传播的?

病毒的潜伏期为2~7天,在发病的第一周传染性最强;传播方式多样,患者、隐性感染者和无症状带病毒者都能成为传染源,但不会在人和动物或宠物间传播。

病毒可通过唾液、疱疹液、粪便等污染的手、毛巾、牙杯、玩具、食具以及床上用品、内衣等引起间接接触传播,患者的粪便甚至数周后仍可排出病毒。

人群对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普遍易感,感染后只获得该型病毒的免疫力,对其它型病毒再感染无法交叉免疫,也就是说患手足口病后还可能因感染其它型病毒而再次患上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隐性感染率高,显性病人症状一般轻微。成人大多已通过隐性感染获得相应抗体,因此,手足口病的患者主要为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手足口病分布广泛,无明显的地区性;四季均可发病,3~11月份多见,6~8月份为高峰期。流行期间,幼儿园和托儿所易发生集体感染,家庭也会发生聚集发病现象。

手足口病

有多大的威力?

手足口病是全球性传染病,世界大部分地区均有流行报导。1997年马来西亚发生的手足口病流行,4~8月共有2628例发病,仅4~6月就有29例病人死亡,死者平均年龄1.5岁。

1998年我国台湾省手足口病和疱疹性咽峡炎暴发流行,在6月和10月两波流行中,共监测到129106例,重症病人405例,死亡78例,死亡病例大多为5岁以下的儿童。

2006年,全国共报告手足口病13637例,死亡6例。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十位的省份依次为山东、上海、北京、河北、浙江、广东、黑龙江、四川、江苏和福建。

手足口病会有什么样的症状?

手足口病起病一般较急,患儿初始症状为低热、食欲减退、不适并常伴咽痛、流涕、呕吐、腹泻等症状。发热体温多在38℃~40℃,热程多为4~7天,7天以上者少见。

发热1~2天后出现口腔溃疡。开始为红色小疱疹,口腔疱疹多分布在舌、颊黏膜、口唇、硬腭、咽、扁桃体等处,并很快变成小溃疡。孩子在流口水或吃东西的时候会感觉疼痛难忍,表现为时时啼哭、烦躁、不爱吃东西、尿黄。

再过1~2天后,手足远端部位如手指、手掌、足趾以及口腔也会出现红色小丘疹,并迅速转为小疱疹,直径2-4mm,如米粒或绿豆大小,呈圆形、椭圆形,周围有红晕。皮疹不痒,斑丘疹在5天左右由红变暗,然后消退;疱疹呈圆形或椭圆形扁平凸起,内有混浊液体,长径与皮纹走向一致,如黄豆大小不等,一般无疼痛及痒感,愈合后不留痕迹。手、足、口病损在同一患者不一定全部出现。水泡及皮疹通常会在一周內消退。

极少数重症患儿可出现精神不振,嗜睡、频吐、头痛、颈部僵硬、抽搐,也有的患儿表现为烦躁不安、呼吸困难、心前区不适、心动过速、心动过缓、腹痛、手脚发凉等。如出现这些情况多提示病情较重,可能并发了脑炎、脑膜炎、心肌炎等病症,家长应尽快带孩子入院就医。

--
2009-03-27 11:28:2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40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