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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院:还我们的女儿!
北京协和医院:还我们的女儿!
--致北京协和医院院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北京协和医院院长:
一个在出生后一直健健康康的新生儿,却在出院前的最后一天,在协和医院这样全国闻名的大医院的新生儿室,竟不明不白地被感染上了一种“不能确定的病菌”而离奇死去!
孩子走了,到今天已是第8天了。但协和医院儿科没有一位大夫能告诉我们:“孩子究竟感染了什么病菌”,也无法就“为什么会发生感染”这个问题给我们一个令人信服的答复。
2009年2月23日晨6点,我的妻子发现羊水流出,见红,肚子阵阵发痛。我求助于120急救车,将她送到协和医院。通过急诊,妻子住进了产科病房。产科大夫安排了剖宫产手术。孩子于11点36分诞生,随即转入儿科新生儿室(NICU)。
孩子系女婴,早产儿,孕周为35周加1,出生时体重1840克,但体征各方面均好:“早产儿外貌,精神反应可。哭声响亮。皮肤鲜红光滑,皮下脂肪丰富,指甲软,达指尖。皮肤无黄染,未触及硬肿,未见脱皮。末梢循环好……”在新生儿室,负责医生为王大夫。我每天都去探听消息,并送去母乳。王大夫告诉我的,几乎都是孩子的好消息:呼吸不错,胃口好,挺能吃;虽然曾见皮疹和出现黄疸,但用药后均见好转。
3月3日下午1点半,我到新生儿室,送去母乳。王大夫告诉我,孩子体重已长到4斤,明天可以出院,让我次日上午9点前去办理出院手续。我们全家人满心欢喜,准备迎接小宝宝回家。但谁能料到,不幸就在此时向我们袭来。17点50分,我接到新生儿室值班大夫电话,说发现孩子感染、发烧,已采取措施,暂时稳定;20点46分,我又接到王大夫电话,说情况非常危急,让我迅速赶去。我赶到新生儿室门口,祁大夫向我介绍了孩子的情况,然后让我在走廊内等候。22点后,祁大夫把我叫到医生办公室,告诉我,孩子感染发展得太过迅猛,所有措施都采取了,但未能挽回孩子生命。23点34分,孩子死亡。
孩子死了。这是事实。谁也挽回不了。我们理解不了也得理解,我们接受不了最后还得接受。这就是死亡的残酷。但我们不能理解、也无法接受的是,我们的孩子究竟感染了什么病菌?为什么在协和医院“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的新生儿室却会发生这种致人死命的感染?
我想问问您:协和医院能允许这样的悲惨事情发生吗?您站在孩子的父母位置上想一想,您能接受这样的命运不公吗?
面对这样的巨大不幸和精神创痛,我的妻子整夜整夜,不能入眠,至今手脚麻木,精神濒于崩溃,终日喃喃自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但谁能回答她这个为什么。苍天啊,谁能咽得下这口不平之气?!
从孩子的病程来看,这个“莫名病菌”发展得如此迅猛,可见不是一般的病菌,否则不致于连丁教授这样全国有名的儿科大夫都控制不住。这里的疑问是,医生究竟是什么时候发现孩子感染的?事后,祁大夫的答复是3月3日下午2点钟。因为我是下午1点半到医院送母乳的,祁大夫如果告诉我,孩子1点半之前已经发现感染,医院就有“不及时告知”的责任。他们回避责任的本能不允许他们这么做。但只要查一查孩子的用药清单,就可明白,3月3日上午已经在对孩子用药和施救了!院长先生,我忍不住又要问您:这是协和医院医生应该有的“责任意识”吗?他们为什么要事后向我们“隐瞒病情”?
是的,这个“莫名病菌”隐蔽性强,即便在孩子身上有表现时,也难以发现,以致发现时救治措施已经跟不上(又怎么能跟得上呢?因为到孩子死时,医生仍未查明“感染源”),但谁都知道,《NICU入院宣教》中也写得清清楚楚:“新生儿室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而且,我们作为家长,之所以把需要住院的早产儿信任地托付给新生儿室,正是因为24小时都有值班大夫和护士的监护。从2月23日上午到3月3日上午,孩子一直健康,却突然感染病菌以致死亡,您说医生做到了“您的宝宝将会得到最好的治疗和护理”的承诺吗?您说孩子的感染被“及时发现”了吗?无论给孩子喂奶、洗浴,还是治疗、输液,新生儿室都有一套严格的操作上的规章制度,您说医生和护士做到了吗?如果做到了的话,我们的孩子又怎么会死得如此不明不白?!
是的,正像儿科医生所辩解的,医院也是一个公共空间,消毒得再彻底也做不到百分之一百洁净,是的,医生只能治人病无法救人命,是的,死亡天天在发生,是的,死是无常……但是,但是,但是,我们的孩子是一个健康的早产儿,她住院的一周时间内呼吸顺畅,胃口也好,她感染上的病菌既不可能来自母体,也不会是自身携带……然后她却感染上这样的病菌痛苦地死了!孩子的母亲今年43岁,您说她这后半生怎么活?您说这不是“院内传染”又是什么?如果连这一点都不愿承认,却去千方百计隐瞒和辩解,那么我要问您:协和医院医生最起码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良心又在哪里?
我告诉您,直到我含泪写下此文的这一刻,儿科从责任大夫到主任教授,仍然只是让我们等待,仍然没有向我们表达过最起码的“责任意识”,似乎一切都是天定,仿佛医院毫无过失……您说,世间哪一对家长不是把自己的孩子视若宝贝?可是世上又有哪一对家长能够接受医院的这种做法?您说,这种做法是不是只会引起家长更深更巨、更难以康复的精神创伤?您说,这是不是会把家长从悲痛推向绝望、从绝望又衍生出报复行动?您说,医患之间矛盾的祸根是不是就可怕地藏匿在医院遇到事故时总是本能地“回避责任”、“强调客观”这样的“缺乏责任意识”之中?难道仅仅是因为,责任意味着医院的声誉损失,意味着必然连带的赔偿?可是,我们损失的是孩子活生生的一条命啊!
我们之所以至今没有选择去打官司,因为我们清楚,我们孩子的失去,已经是任何“物质赔偿”都无法弥补的了,而打官司的结果就是冷冰冰的或大或小的一笔赔偿(而且还是法院强迫医院做出的)。不,我要追问的是,您作为院长,面对这样的不幸事故,您能够做点什么?医院尤其儿科又必须采取什么措施?此外,医院必须承担什么责任?
我要大胆向社会披露的是: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院内感染”事故!
我还要大声向社会悲呼的是:救救早产儿!救救协和医院新生儿室的婴儿们!
因为在协和医院,因为在新生儿室NICU,已经降临到我们女儿头上的不幸“病菌”,还在!还在!!还在!!!
孩子的父母:陈树才、林亚萍
2009-3-12 含泪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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