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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an_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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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的想法不太对!
1:父母没有任何义务再给儿女钱
父母供我们毕业他们已经尽到责任,所以本来就没有必要给钱!
我俩从认识到结婚,只收过婆婆结婚前给过1000元,还用红绸子包着。结婚后,我们买房装修时,我父母给了我三万,当时我不要,但我妈非说那是上班后我交她的生活费她帮我存的!
2:地方差异不用比
LG 老家十多万能买个小楼了,北京呢?选择住北京就不要心理不平衡。
3:兄弟姐妹别计较那么多
兄弟姐妹别计较这么多,更何况有血缘关系的。我小舅还是我姥姥领养的呢,姥爷死后,我妈供他读书,一直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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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未必每一天都是快乐,但是可以每一天都是乐观的!
2009-04-17 14:38:5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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