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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婚内强奸合法化
阿富汗新通过的法律规定,丈夫有权同妻子每四天进行一次性生活。妻子除非生病或者患有任何有可能因房 事而加重的疾病,否则必须对丈夫的性 要求给予积极回应。此外,为了防止夫妻关系“有名无实”,该法案还规定“男人与其妻子无性 生活的时间不得超过4个月”。
为了抗议“性奴法”,阿富汗妇女权益组织发动了此次抗议行动,吸引了200多名阿富汗妇女参加,这在阿富汗近代历史上是极其少见的。一些年轻女性摘下头巾,露出脸部,这在保守的阿富汗国家,被视为一种严重的挑衅行为。这些女性高举“我们想要法律尊严”、“伊斯兰教是公正的” 以及“我们不要塔利班法律”的条幅,向阿富汗议会行进。
女性的抗议行动激怒了当地男性,他们迅速聚拢起来,对参加游 行者威胁,甚至向她们扔石头,很多暴怒的男性撕裂条幅。一名什叶派牧师对抗议人群喊道:“如果你们的母亲和父亲还是穆 斯林,你们就回家吧!如果你们继续呆在这里,这些男人很可能会打你们。”一些女性似乎受到惊吓,眼神慌乱地盯着地面,但有人也高声回击:“如果你们是穆斯林,你们就不应该通过这样的法律。”
在阿富汗,女性被看做二等公民。阿富汗新娘中,57%的女性都在16岁以下;80%的女性是文盲;只有5%的女孩有机会上中学;九分之一女性死于分娩困难;三分之一曾遭受暴力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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