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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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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十八
现在非常不愿意和他谈及这种话题。我能觉察他对我的好感,但好感不代表他接受我做他的爱人,我不想也不可能利用这点好感去获取他任何进一步的允诺。
   说实话,我已经累了,疲倦了。如果屹不是有女友,我可能已经接受他了,尽管不爱他,但是有感情就能一起生活。爱又能怎样呢?只能是把自己烧成灰烬。

累了,改天再写。对了,还有一件好巧的事情,今天在机场拿行礼的时候,突然有人拍一下我的肩膀,回过头一看居然是麦。他也拖着行礼箱,也是出差刚回来。有人来接他,让我搭了把顺风车送到家门口真好。他口才很好,不愧是做销售的,一路滔滔不绝地讲,天南海北什么都懂。现在,我觉得自己跟谁在一起都很轻松快乐,唯独跟韩在一起,觉得沉重有负担。和他在一起,我要不就是孔雀开屏一样刻意地展现自己,要不就是做刺猬竖起满身的刺来保护自己,很少时候是真实的、自然的我自己。因为爱,我变得不认识自己了,值得吗?

今天早早下班回去陪爸妈吃饭。应老妈的强烈要求把五一节出去的照片拷盘带去给她看。和普通旅游不同,没有人正儿八经地照相,都是领队一路随意抓拍的照片和村子里的照片。老妈实在是火眼金睛,没看几张就指着他问我:“这个人是谁?”我说:“队友啊。”她说:“你这次才认识的?”我支吾着说:“不是啦,就是他介绍我去的。”老妈问:“你上次不是说那个谁邀你一起去么?”我实在不记得当时随口扯了谁,只好抵赖说:“哪有,你记错了。”老妈不依不饶:“我才不会记错!虽然现在记性变差,专门记你的事情还是记得很清楚。”我无奈只好说:“那可能说错了,不是那个谁。”老妈继续追问:“这人叫什么名字?什么时候认识的?怎么没听你说过?”我说:“以前公司的同事,我好像有提过吧。”她继续刨根问底:“多大年纪了?结婚了吧?有没带老婆去?”我的天!
   正在我一筹莫展之际,电话响了——工作电话,终于可以堂而皇之溜之大吉躲过追问。只要是个有点像样的男人老妈现在都会往那边想,何况是鹤立鸡群的他。我不想让她有所希冀,何必呢?


得到大家的关心十分感动,但我想偶尔的一通电话一个短信既无小儿女般卿卿我我的柔情,就不必在此赘述了。
  我性子急燥,总是对自己中意之物怀有强烈的渴望,经过努力争取大多得遂心意,因此难免心浮气躁,不能真正静心思考。所幸我已渐渐意识到自己的缺点,随时年岁的增长,阅历的增加,挫折的堆积,也开始学习“牵着蜗牛去散步”,希望有一点能够修得那般气定神闲的境界。

说回这段感情,我想不必抗拒也不必心存幻想。过自己的生活,想他,也只放在心底一隅。
  公司周末举行20周年庆典,要求员工盛装出席。什么装是盛装?打开衣柜,虽然许多衣服并不便宜,但是也并不属于盛装的范畴。没有经验,也不打算为此准备,到时候就做丑小鸭躲在一边好了。
   最近黑眼圈重了,岁月的侵袭是任何人无法抗拒的。老妈常常很自豪,因为她在兄弟姐妹中是长得最矮最不漂亮的一个,我却是下一辈父母两边家里长得最好的孩子。许多人都说我长得特像小宋佳,比她要好看,我始终觉得五官太模糊,令人记忆不深刻。我喜欢棱角分明的脸,能够记得住,比如李冰冰。
   但是再容易记得住的脸也会慢慢苍老,终至满脸沟壑。有时我甚至希望自己能在最美好的年华离去,留给爱人一个永恒的倩影,成为他心头那颗抹不去的朱砂痣。
今天带几个外地来的朋友去吃烤生蚝,这是我和他共同的爱好,这个吃生蚝的地方也是他推荐的。中途我忍不住给他信息,告诉他。他很快回信说:怎么这么巧,我正和人在XX粥城,也是你带我来的。我说:如果同时到一个地方那才算巧。他回:那不好,如果正好碰到你和某帅哥一起....。我想笑,碍于人多。不再理他,我不要成为最后发出信息的人,有期待的感觉不好。

看到坛子里有一个帖子:爱上大我十二岁的未婚男上司。写的很简单,粗粗看了下。人家小姑娘才20多,有这样的情愫很自然,而我呢?汗颜。
   爱上他的时候我29,现在31,而他今年已经38。经历过磨难,将近不惑之年的他,生活中应该没有什么能让他动容了。

昨晚上独自逛街,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留意到城市夜晚的霓光闪耀了。这些日子,像把自己装进一个套子里,扎紧套口,仅凭着里面一点稀薄的空气呼吸。真是很了不起。

   去购书中心转了一圈,买了1本全国自助游,又跑去儿童读物柜台。第一次关注儿童读物,才知道现在小孩子的书变得这么可爱,离我童年的记忆实在太远太远。每一本都色泽鲜艳、绘画精美,还有能动的插图。看到一本《我要拉巴巴》,标题一下子就吸引眼球,好好玩,也不知道是否适合4岁的小朋友,先拿着。又看到一本《7天成为俏公主》也很可爱,又拿了。看来看去,觉得每一本都很可爱,都喜欢,可惜周围亲朋好友中居然没有一个人有小朋友。如今跟我最亲密的3个好姐妹中,1个爱情受挫离婚姻还很遥远,1个爱情甜蜜却因为分居两地迟迟未婚,还有一个婚姻幸福却总是怀不上孩子。唉,一群难姐难妹!

   走出购书中心,决定还是给他发个短信。用了“决定”这个词,但委实如此,挺可悲,连区区一个短信都不是随意而须决定。
  他很快回复过来,说:我正在做三陪,惨!

   深呼吸,挺挺脊背,伸伸脖子,告诉自己要继续保持愉快的购物心情。
   去看了凉鞋,又比上一季涨价了,普通品牌随便一双都要500左右,还没有特别满意的,转了半天挑了一双思加图的,我要的37码正好没有,要隔天来取。

   又到内衣柜台。这一两年乱香涌动,买了一堆五颜六色又贵又不实用的,现在专门逮住肤色光面最朴实无华的,要了3件。付钱的时候,电话响了,他打来的。
   我问:“三陪中途开小差吗?”
   他说:“陪了吃饭我就溜了。你在哪里,我去找你。”
   20分钟后他就到了商场门口,我一上车就把书拿给他。他说:“谢谢。我很羞愧呀,从来没给女儿买过书,都是家里人包了。”
   我说:“知道就好,以后要多花点时间在孩子身上。”他连连称是,又补充说:“但是我经常给她讲故事,我讲的她最爱听,有时爷爷奶奶给她讲到一半她还非要拿来给我讲。”
   我说:“那不一定是你讲的最好,可能是女儿亲近爸爸的天性。”
   他说:“是吗?是这样啊?”
   我说:“我猜的,你要自己去体会啊。别人怎么知道。”
他又问:“你自己买了什么?”
   我老实回答:“内衣。”
   他哦了一句,没说什么。过了一下等红灯,他突然目视前方笑笑地说:“我记得你有一件紫色,带黑花边。”我闻言嘴巴立即张成O型,惊讶地叫道:“你偷看人家啊?!”他摸摸鼻子,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什么时候偷看过你?都是你自己给我看的!”我被打败,勉强争辩说:“欲加之罪!我连一颗扣子都没解过。”他望着我笑,不说话,似乎很享受我的气恼。过了一会,他小声说,“你忘了?那天在酒店里我把你衣服撕开......对不起。”天作孽尤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啊!

很像韩国电视剧么?可是情节一点也不特别,不浪漫,难道真的是我有写剧本的天分?
   不想写的那么细,太八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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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9 15:57:3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5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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