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小屋》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潘新龙
潘新龙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长老
经 验 值:639
魅 力 值:202
龙    币:856
积    分:613.4
注册日期:2005-11-19
 
  查看潘新龙个人资料   给潘新龙发悄悄话   将潘新龙加入好友   搜索潘新龙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潘新龙发送电子邮件      

目前,是国、地税单方面认定许公司(春雪代记账申报税)有偷漏税的行为,并出具罚款通知单。许公司有申诉、上诉的权利,如果许公司上诉成功,法院判决许公司无偷漏税行为,那么国地税将必须撤销处罚。
或者更改处罚。

另外,我说你所提问题没有意义的原因是:
1、许公司代记账申报税款的代理公司是《北京春雪会计师事务所》,如果他没有指使春雪按照他的要求偷漏税。那么,这就不是他或公司个人的主观行为。

2、目前可以明确的是,国、地税单方面认定许公司偷漏税。那么这就能证明许公司一定偷漏税吗?
即使许公司为了人身自由,服从这一个裁定,那么许公司也不见得就真的偷漏税吧?


最后,我想说。
在中国,任何公司即使合法的进行财务缴税行为,
只要国地税想找碴,都能够找出问题来。
因为,我们的法律条款存在很多的不完善地方。

这样能说明白吗?


我应该没有粗口话,如果我的语气不好,我道歉,对不起!

但是,你老是追着这个没人能回答,目前还没有法院判决结果的问题。我觉得确实有点烦。

如果你要确认以后再表明支持的态度,那么就等一两年以后吧。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站网友《潘新龙》原创,转载需征得原作者同意并注明转载自www.hlgnet.com』
2009-08-08 00:48:0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924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