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小屋》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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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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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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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我妖妖。是妖娆的妖,不是妖怪的妖。
2009-09-15 1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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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个事哦!关于产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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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柘
(304字节 阅读:325次 跟贴:8 2009/09/15 15:47)
劳动法里有啊??规定的很清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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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豆冰棍儿
(阅读:170次 2009/09/15 15:48)
可是我下到的资料里只有写着不得少于90天,,是不是下的不对呀?应该在哪个网上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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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柘
(阅读:238次 2009/09/15 15:49)
我理解的是,劳动法规定不得少于90天,具体规定是要看地方的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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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柘
(67字节 阅读:219次 2009/09/15 15:51)
那么多人看,就小豆回了我,可是我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有人指点下嘛?谢谢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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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柘
(阅读:166次 2009/09/15 16:01)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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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
(396字节 阅读:203次 2009/09/15 16:06)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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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
(161字节 阅读:181次 2009/09/15 16:11)
谢谢!(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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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柘
(阅读:124次 2009/09/15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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