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小屋》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潼潼妈
潼潼妈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1250
魅 力 值:350
龙    币:9
积    分:677.7
注册日期:2008-04-03
 
  查看潼潼妈个人资料   给潼潼妈发悄悄话   将潼潼妈加入好友   搜索潼潼妈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潼潼妈发送电子邮件      

尘封两年拒赔案重获全额理赔.希望对已买保险,打算买保险和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下面是真实的投保案例,此案例是2009年11月5日-8日北京第五届国际金融博览会期间明亚保险经纪公司专题讲座之一,也是被受媒体关注的理赔案件之一。供已经购买保险,打算购买保险和从业人员参考。
主题:尘封两年拒赔案重获全额理赔
情况:投保人、被保险人——董先生
案件的基本情况:1998年4月,对保险有了初步了解的董先生夫妇,投保了某内资保险公司10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还本保险。
年缴保费:1190元
缴费年限:20年
保险期间:至70岁 满期返还保费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10万元 疾病身故-10万元 罹患重疾-10万元
2007年2月,董先生患重大疾病去世,保险公司拒赔。
案件拒赔关键时间点:
2006年之前董先生一直按时交纳保险费,但2006年4月续期缴费期间,未划账成功,等接到保险公司通知时,宽限期已过,合同效力中止(保险公司的宽限期一般为60天,是写在合同上面的)。
2006年10月补缴费,保单复效,进入180天观察期。观察期至2007年4月结束,2007年2月 38岁的董先生因病去世,恰在180天观察期内。
2007年12月其爱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2008年1月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于复效保单的等待期180天内出险为由不予理赔立案,拟退还8000元现金价值。爱人对结果不满拒领。
其家人自保险公司不予立案的两年内:
——咨询过保险公司代理人;
——托关系咨询过其他保险公司理赔科负责人;
——向保险公司投诉过。
均无果且被告知——
保险公司不予立案的结论是正确的(原因是被保险人于复效保单的等待期180天内出险)。
2009.9月认识经纪人,经纪人对保单合同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分析,找出合同中的疑点。并向保险公司反复交涉,开始交涉时,保险公司态度很强硬,明确答复,已做出过处理,不予立案,且保单已经失效,无法查询。 经过多次交涉以后。

2009年11月2日保险公司顺利理赔10万元,目前还在与保险公司交涉2年精神损失费。经纪人以自己的专业优势,找出理赔疑点并顺利帮助客户维护了合法权益。
顺利结案(理赔依据最后揭晓)

我要说的是既然法律早有约定,是非早有定论,那还要律师做什么?律师的作用我个人认为就是从细节中找疑点,从疑点中找依据,从依据中找答案。经纪人也一样,他们会更多的维护投保人的利益。

对已买保险人的启示:
你了解自己已买保险的保险责任吗?你能做到踏踏实实享受保险吗?
为什么有些人稀里糊涂的买保险又稀里糊涂的退保险呢?(当然也有进退两难的,我把他们归为无奈族)
现在的保险条款都通俗话了,代理人不管有没有给您讲解保单,您都要自己过一边。
您有没有有效的运用10天的犹豫期和60的宽限期呢?

对打算买保险人的启示:
第一问自己为什么买保险?买保险是为了解决我们家庭的什么风险?是为了保障?为了储蓄?还是投资?明白了这个之后起码在起点的时候就对了第一步。
确实这几年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也太多了,老百姓无从选择,但万变不离其中,基本上从保险的功能来分的话就这几类:意外、保障、健康、子女、养老、投资。从形式上来分的话相对比较多点,也是老百姓爱糊涂的地方,什么返还、消费、定期、终身、分红、万能、投连等等。
所以回到原点很重要,为什么买保险?买保险是为了解决家庭的什么风险?是为了保障?为了储蓄?还是投资?

对从业人员的启示:
保险本来是个最诚信的行业,为什么国内老百姓对保险有那么的反对票?是他们本身不认同保险吗?还是我们把行业做乱了?在国外一个人没有保险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为什么到了国内就是这个样子呢?我们是不是该反省?
在你给客户推销保险时你能做到我卖给他保险是为了解决他们家的问题吗?真正设身处地的为他整个家庭着想吗?而不是我签了这一单能赚多少佣金,怎么让客户快速签单呢?
一个真正优秀的保险从业人员,我个人认为他是一个综合素质的人才,不仅要懂法律,分险管理,财务知识,金融知识等等的硬性条件,而且做人一定要有原则,有诚信。这样你才能永续的经营你的事业,经营你的客户。

我们要学的东西太多了,而不是整天背保险公司所谓的话述。

我们反省下子自己我们做为保险从业人员,我们给自己打几分?

我热爱这份事业并不是因为它能给我带来多少财富,而是因为它能让我不断成长,不断学习。

最后揭晓上述案件的理赔依据:
经纪人详细看过保险合同后:保险条款中的第二十一条: “除投保人事前另有书面的反对声明外,本公司将自动垫缴其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本合同继续有效”。
保费自动垫缴的解释——
长期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如果超过宽限期未能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会自动以保单的现金价值垫缴保费,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待投保人补缴保费后,现金价值还原。
如果投保人一直没补缴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不断以保单的现金价值垫缴保险费,直到现金价值为零时终止。
本案中,董先生的保单已经缴费8年,2006年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支付每年1190元的保费,因此出险时保单依然是有效状态,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立案的理由不成立。

写的有点多也有点罗嗦,仅代表个人言论啊!

--
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tongtongma1
2009-11-30 13:32:1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963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