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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木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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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也刚歇完产假开始上班,但从公司HR的角度来看,如果新招聘人员的话,不会轻易考虑处在生育年龄的女性。毕竟现在用人成本和解除合同的风险太大,女员工一怀孕,就意味着至少在她三期(孕、产、哺乳)内都不能解除合同,并且还要提供各种法定待遇,所以
应该可以理解大多数老板的顾虑,很多都不愿意轻易承担这个风险,因为现在劳动合同法让企业受伤很多,所以老板就会尽可能的预防可能发生的风险。本来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现在已经成了激化劳资双方矛盾的东西了。
站在我的立场以我们公司为例来看,真的成了公司员工,怀孕了的话,公司还是很人性化,以我为例,(我是这公司第一个按国家规定执行产假的)比如孕期前五个月每月都有一天的带薪产检,六个月到八个月,每月两天,八个月以上是一周一天的产检假。生孩子时公司也安排人来医院慰问,产假按国家规定,我休了四个半月,发的基本工资,期间公司安排同事来取了我的检查费发票和材料,给我报销检查费和生育津贴,报下来的所有费用也都打到我账上了。
现在我已经上班两个月了,公司又有两个女员工怀孕,我们对她们都很照顾,以前只是当做常规工作,现在自己也经历了之后,才体会到用心去帮助她们。
虽然我也了解正值生育年龄的女性找工作的难处,但真在招聘时,不得不考虑录用她们有可能导致的风险。做为HR,真不愿意面对太多的劳动争议。我怀着宝宝不到三个月时,因为劳动纠纷跟员工谈调解,几次这样累下来,我都出现了先兆流产,也是因为劳动纠纷,我挺着八个月大的肚子,代表公司出庭。所以,我赞同妖说的,女人难,职场女人更难。。
2010-01-22 20:04:5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9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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