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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有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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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最新颁布的住建部租房新规部分内容
“同时,《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如果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办法》还规定,而承租人要转租房屋,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现在是租户以"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来伸张他们的权利。

而我认为,既然我们没有书面同意他转租,他就违约在先
2010-12-26 20:02:3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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