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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过来的霸王条款!同样的道理!
现在和家长搞自助园,报名超过200,幸运的是我们小做着,搞的都是很小规模的。
因为没有盈利,没有资金后盾,虽然是自助,大家报名,但是频繁出现跑单现象,幸亏有预估,如果没有预估,我们订了老师、场地容纳够200孩子的,但是跑单了50个,那么那50个人的费用风险谁来承担!?这个费用可是很庞大的。容纳20-30个孩子的场地每个月就需要5000元左右!偶可是月薪3000的主儿!
再有就是一拨家长努力地建立了一个小园,她们投入了心血,努力了,但是另一拨家长没有任何投入,相反却站在择园的角度上,这拨努力的家长辛苦的为没有任何投入的家长的宝宝建立了幼儿园,但是没有努力地家长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跑单了,这个风险谁来承担?
同样的道理!家长是用少量的资金在占坑,占坑是个很低的费用,也就是说对于园方来讲是“赔本干的”,如果整个园出现占坑,那么这个园就可以彻底倒闭了。如果有规定可以占坑,那么姑且可以不算做违约,但是家长占坑,园方承担费用,园方有这个规定就应该给家长相应的服务,反过来家长也要遵守相关规定,隔月收取未出勤的托费。这个应该是相应的,而且不是矛盾的,但是园方没有违约,家长确不愿意遵守相关规定,这样是不是不太合适呢?
如果家长们单纯站在己方角度看问题,那么难免有偏差,换为思维一下或者我相信真正参与幼儿园建设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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