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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学生儿童治白血病七成报销 低保户可达九成
http://baby.ce.cn/news/201104/22/t20110422_22379308.shtml
2011年04月22日 10:40 来源:北京日报 方芳
从今年5月1日起,北京市户籍参加了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儿童,如果患有部分病种的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自己只需负担30%。昨天(21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本市将实施学生、儿童的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试点病种付费。
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在北京会议中心联合召开“北京市学生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工作会”,标志着本市学生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部分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此政策覆盖城乡所有本市户籍的参合、参保学生儿童。实现了城乡统一。享受到这一政策的人群是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在16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少年儿童。
根据保障政策,根据病情的复杂程度及诊疗方法将先天性心脏病分为10个组,白血病分为6个组,按照每种病分组的限定费用,对参合或参保的学生儿童给予限定费用70%的报销,患者只需负担30%的费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救助条件患者的报销能够达到90%。
提高学生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政策,是本市为了贯彻国务院医改中关于积极开展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而推出的具体措施,与中央文件相比,本市出台的政策有三个突破。首先是覆盖农村户籍,实现了城乡统一;其次是突破了0至14岁的年龄范围,扩大到全部学生儿童;最后是突破了中央提出2至3个县试点的限制,在全市统一实施。(记者 方芳)
(责任编辑:周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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