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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裆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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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假装严肃地谈谈
妖妹妹说的这个问题,根源不在那哥们,而在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设立和执行,理论上,应该对迟到早退以及事假等都有严格的规定,这种规定虽然严格,但一般不失人性化,比如,一个月允许迟到几次,多长时间内不扣钱,迟到多长时间必须打招呼,每个月允许请几次事假,在允许的范围内工资怎么算,超过了怎么算,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超过多少次如何如何,这在公司规章制度以及人力资源制度里都应该有明显体现,且应该有配套的执行手段。至少迟到早退及事假部分原则上属于人力资源部门管。

妖如果是其直属上司的话,原则上不管考勤问题,而只负责绩效考核。

既然出了这个问题,既然妖妹妹既要管考勤也要负责绩效,不是公司管理有问题,就是公司规模较小,领导的管理空间大,既然这样,就人为地存在松动空间。这种情况下,原则上绩效第一,只要能完成既定工作就基本合格。只有在工作都受到影响未能按时完成的情况下,才将其考勤等问题合二为一,一起打屁股,不行的话就换人。



(此文由开裆酷在2011-06-07 10:44: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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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开裆裤,迈着丁字步,潇潇洒洒走自己的路!
2011-06-07 10:43:4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9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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