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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是文化吧---热门“贺梅话题”引出冷静思考
请不去联系最近一华人夫妇输了亲生女儿抚养权的官司(涉案人好像姓贺。。。我因没追踪案例,故无发言权)

大家知道,美国有人到中国抱养中国孩子,数字上了万,所以这已不是新闻。

数年前,咱常去的一家中国店,隔三差五(月)地会碰到一对美国夫妇带一中国小女孩,他们也来中国店采购,为做中国菜饭而采购原材料来了,而做中国饭多半是为那位小千金的缘故。有时爹领来,有时妈带着,更多的是全家出动一起来。看到他们一家子其乐融融的情景,你都会被感染。

有一次,他们与咱搭上话了,渲寒之后问:他们的女儿叫我们这些人“叔叔”“阿姨”还是“密斯特XYZ、密斯XYZ”好?咱说咱喜欢听到叔叔或UNCLE,甚至直呼大名(入乡随俗)也不妨,但取决於您们可爱的小妞。

小女孩那时不到二岁,呀呀学语呢,学的当然是英语。她对俺一点不认生,叫咱叔,偶而也直呼咱名字(不带姓),而且说完了准会看看她爹或妈,然后格格地笑起来。

她父母每每遇到这场景,也一定会由此高兴起来。他们告诉咱:我们的小妞对你好,小妞开心时才对人这样,他们自己也难得享用小妞如此“抬举”呢。

后来咱得知了关于这个家庭更多的事,从而竟获悉咱本人曾不经意地帮过他们的忙呢。

这对夫妇在此地两所大学教书。他们在收养这个女孩时就决定让她接受中美两种文化。

孩子与他们第一次亲密接触时(PHYSICAL TOUCH HER),才一周岁不到。那时,她象一只小猫(“She's just a little kitty。。。”),女教授如是比划着说着,眉目慈善,声情并茂,洋溢着一脸的幸福,简直象一个关不住香味的烤箱被打开LIAO,芳香可口,弥散给周围所有的人。。。

所以说,这个被领养的中国女孩是呀呀学语前,开始了她的新生活。

这对夫妇从一开始就告诉他们的宝贝小妞,他们是她的洋父母,也是养父母,尽管她并不懂这些。

小孩子接受事物的能力,确实是一件神奇的事。不久小妞从DAYCARE的小同伴和他们的父母,看出(意识到)自己和养父母的不同来了,其表现竟然是对头发的颜色产生“异乎寻常”的兴趣,这时她才两岁多。教授夫妇说,别的孩子在父母亲抱着的时候,不会摆弄他们的头发,或者即使用手抓,也是不经意,可他们发现小妞只在其他金发碧眼的小夥伴以及家长同时在场的时候,要求抱,抱后就是弄他们的头发。。。这种说法是不是牵强附会,不得而知,但小妞迟早会疑问自己的长相与父母不“同”,则是无疑的。

教授夫妇每星期带他们的宝贝小妞与中国孩子聚会,不知怎么的,小妞与两、三、四、五岁的中国小孩(多是所谓的ABC)在一起,学中国话特快,很快赶上她父母的水平了,“逼”的她父母赶紧学中文(当妈的还为此少教一门课而把时间给了自己学中文)。就在小女孩中文(主要是说)水平上扬的同时,说英语也上进神速。。。养父母那个高兴呵,付出辛劳,收获快乐。。。

小妞有一天问他们,她的“中国妈咪爱不她?”教授夫妇对此早有预案在胸,马上说“当然也爱她的”,是没有办法(no choice)的情况下,才使这两位金发碧眼的人作了她现在的爹和妈。。。

教授夫妇告诉咱时特地加了一句,“多亏你也这样告诉我们的女儿!。。。”

这。。。弄得咱一头雾水。

反复提醒后,这才让咱想起来,在一次没有几句的对话中,咱说了“。。。多漂亮的女孩儿,嘿,所有的人都喜欢你,爱你呢。。。云云”。
“。。。中国妈咪爱我吗?”小妞问。
“爱,对!爱你的。。。”我回答。
其实咱当时并不知道小妞口中这个“中国妈咪”是指这对洋父母告诉她的中国生母。得,歪打正着,咱帮了他们大忙了。

小妞由此更加相信养父养母关于生父生母“也爱着她”的说法啦。。。

小女孩周围有没有出现过类似“。。。狠心的妈呀。。。”“。。。准是那没良心的父母。。。”这种声音?

当然。中国会有,美国也会有。

小妞的爹妈说他们在周末中国小孩聚会时遇见过这样的情景,他们还说在平日的DAYCARE也一定会有,只是他们少遇见罢了,人的弱点是一样的(“universal”,他们用了这个词如是说)。

所以他们仍去那个聚会,妞喜欢就成。老实说,咱倒是“这才知道”有这种场景。但也很快就能理解了。。。唉,人那,你、我、他(她)呀!。。。

咱至今不清楚,这个小妞有多敏感?对养父母和中国生父母的概念,到底明白了多少?有一点很清楚,她非常幸运,不仅是生活的物资条件改好了,她是遇到了真正好的养父母!

这一点对任何孩子来说,恐怕比物资条件改善更重要一百倍!这对夫妇决心用爱心浇灌她,这比咱从小受到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更重要?不知道有多少人认同这。。。

从那时起,一转眼两三年过去了。。。这对教授夫妇,每年去中国。他们说了,只要在“family budget”允许的情况下,年年去,哪怕去一星期也行。。。

接着又听到,“小妞已经见到过生母啦!”他们告诉咱时,就象说妞画了一幅“了不起”的画(涂鸦)一样。。。哦?虽说好奇心人皆有之,可这是私事,咱没开口问下去。。。

后来有一次,咱与教授夫妇谈到在中国弃婴(尤其是女婴)是事实,将来如何面对时,夫妇俩说他们是一直知道这一点的。事实上他们的宝贝女儿就是因为女婴才被遗弃的。

他们坚持说小妞的父母是爱孩子的,有法子的情况下他们不会遗弃她,云云。。。

不同的文化背景,在这里起作用了:

他们“不容质疑地、坚决地“认为:小妞的生身父母没有“做掉”那孩子,说明还是有爱心的。孩子生出来后,他们用“希望有人能把孩子养大的方式”离开了孩子,人性还在,爱还在。。。让咱听了,简直头皮发麻呀。。。

“。。。我们没有资格评判妞的生身父母的。嗯 ----,我们百分之百相信您不会那样做,请您相信我们也不会那样做,多数人不会那样做。可我们还是没有资格评判妞的父母!。。。”

俺曾问过:“知道您们爱这个孩子,您们绞尽脑汁地、不顾一切地不希望看到孩子受到任何伤害,所以您们告诉妞,她的生父母是爱妞的?不是吗?。。。”

“不是的。我们从来这样认为的。爱是付出(GIVE),付出。。。妞的父母付出过,对,付出过。没有人能否认事实呀。。。”
你望着他们的眼睛,绝对相信他们就是那样认为的。。。

“那么,就算妞的生身父母出於万般无柰遗弃了妞,这不是证明他们不爱这孩子了?他们这样做了还叫父母吗?。。。”

教授夫妇:“Oh,刚才已经说过了,您和我当然不会那样做,但这是两码子事。就算妞的父母没有您我那样爱自己的孩子,那也不能由此说明妞的生身父母( BIOLOGICAL PARENTS)不爱她呀。我们愿意为她付出,我们如此的爱这个孩子,感谢上帝给我们这样机会和有了如此可爱的妞。。。我们没有过自己的孩子,您也没有。就算我们有过自己的孩子,不会发生遗弃这样的事,继续付出我们的爱,如同对待现在的妞一样,如同大多数人做的。。。就有资格评判别人?。。。”

哎唷,这对教授夫妇,他们的逻辑,与他们咱还“争辩”什么呀?。。。

一个问题老在脑子转:为什么国人(包括养父母)总认为收养的孩子是生身父母“遗弃”了他们,且不论什么缘故,不分青红皂白?而美国的养父母却如此“固执地”、“精诚地”、“千方百计地”坚持他们从中国领养来的孩子的中国生父母仍是“爱孩子”的?

美国心理医生指导教授夫妇,明摆着:中国孩子早晚会知道他们的身世,长相上决定了这个“馅”一定会漏。所以从一开始就要主动出击。“是被父母遗弃的”这样一颗“仇恨种子”一旦入心田,就会发芽长大,影响他(她)日后对许多事物的判断,这才是最坏的。。。

为保护孩子的心灵不受伤害,这对教授夫妇尽忠职守,不遗余力,让人不服不行。遇到这样的养父母,似曾受到“不公对待”的这个小妞孩子也算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啦!”

社会“前进”越来越快(或者说变化越来越快),周围的人中,父母有婚变的越来越多。如何对待他们(有这样经历的小孩、长大一点的小孩们),是不是也得与时俱进?

想再读一读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2004-05-24 15:46:2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6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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