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60242 |
魅 力 值:463 |
龙 币:16040 |
积 分:29140.3 |
注册日期:2002-10-18 |
|
|
|
从我听到的来说,我没觉得这个新婚姻法有何过分之处。我很奇怪为什么社会上这么多议论。 不过我猜反对的大多是女人吧,尤其是对自己未来的婚姻忧心的女人。
我觉得,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还是应该限制在‘发生于结婚之后的两人财产的增值’。虽说女人要负担生育的责任,但是通常男人经济收入相对要高,那这部分收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候,会被平均的妻子身上。 这多多少少体现了对女人的照顾。
假如说离婚女人要带小孩,那男人也要支付小孩的赡养费的。
当代的中国人对财产的贪婪是赤裸可怕的。对我这种戒心比较重的人而言,我觉得那些刚一结婚就把自己房产证改写成妻子名字的那些男孩都是SB. 你对一个人有着爱情是一回事,你能不能跟她过好是另一回事。 在一份婚姻的开始,就把自己放在没有退路的境地上,一旦离婚, 人财两失。这不是SB是什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