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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工作有意义,在医院和保险公司之间几经周折,终于帮客户争取到理赔款了,悬着的心踏实下来。呵呵
事情是这样的,客户在2011年9月30日,给自己和两个孩子买了某保险公司的高端医疗。
10月29日,宝宝因咳嗽去美中宜和看病,本来是直赔医院(无现金服务),但因涨价之前投保的客户比较多,所以就医卡下来的比较晚,客户只好先垫付了医疗费用。
我去拿单据报销的时候,一看诊断证明上面写着“哮喘(发作期)”当时心里就咯噔一下,这刚买一个月就哮喘了,还发作期,保险公司肯定认为是既往病,没有如实告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特意去了趟医院,看能否改下病例,大夫说病例肯定改不了,经过协商在诊断证明上加了:无既往哮喘病史。交到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还是就要求提供7月到10月期间所有的就医病历,当时和保险公司说是首次就医,就只复印了宝宝的当天的就医病历,还好写的不是很严重就是咳嗽引起的哮喘。交到保险公司后,以为大事万吉,但保险公司也不是省油的灯,通过他们的渠道分别查到宝宝在投保之前的2月和8月都到美中就过医。要求补要所有的病历。
说真的我比客户都着急,客户买的是高端医疗保险,一年交几万的保费,当时买的时候和人家说的好好的,都可以赔,真要赔补下来,人家又该说“保险就是交钱容易理赔难了”。虽然保单上面明确写有“既往病是除外责任”但客户不会这样想。
我又去了趟医院,把客户所有的病历都复印了,还好没一个是哮喘的。都是“上感”,又把病历传给保险公司
今天上午给保险公司电话,说保险已经通过理赔了,下午就可以把钱客户的账户。我真的很高兴。
通过这次理赔,我总结到几点,供以后大家参考:
1、如果买的普通的门诊和住院的保险,大夫写诊断证明或病历时,自己也要过过脑子,如果当时诊断证明写的是“咳嗽”或“上呼吸道感染”而不是“哮喘发作期”就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毕竟保险公司不是个福利机构,理赔人员公司对她们也是有严格要求的。
2、不要谈小利,和业务员谈返佣的事情。
我们都知道保险多数都是银行卡代缴代扣的,费率也都是统一的,保险公司是不可能有折扣的。所谓的优惠也是保险员为了业绩的考核把自己该得利益让给了客户。如果一个业务员要长期在这个行业发展,她是不会像雷锋一样的免费为大家服务的。
就拿这次理赔来说,我完全可以当个传话筒,让客户自己去复印病历。但我赚了人家的那份钱,就有义务尽我所能的协助他理赔。
3、找个负责任有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
保险不简简单单就是个购买产品,很多产品网上就可以购买,但后续的服务是跟不上去的。客户和保险公司本来就是对立体,客户本来就是外行,再碰上个不负责的业务员。当然现在的保险还是很规范的,但有时候利益是需要自己去争取的。其他行业也一样,要不就不会有律师这个职业了。
4、对于一些既往病史,这个侧重要说下
不用投保的时候全是否,什么毛病都没有,去医院就医的时候恨不得把自己出生时有个胎记都要和大夫说。保险公司是认医生的病历的,很多理赔纠纷都是客户自己造成的。
5、不要对保险有太多的偏见,一个事物能生存并迅速发展起来,肯定有其存在的市场需求。
不要一点盖面,扩大事物本身。如果认为没用,远离之者已。
以上仅个人观点,供参考。 (此文由潼潼妈在2011-12-07 14:59: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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