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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16360 |
魅 力 值:3167 |
龙 币:36505 |
积 分:19079 |
注册日期:2004-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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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啊神雕侠侣,我只是想找些幼儿园法律依据出来,顺便也学习以提高我的版主素质。没想到又激怒您了。
很抱歉,我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务事,真的没有时间去进行调查和调解,所以这件事情,我能力有限,接下去对于此事我不会再发表任何意见,虽然在此之前我也没有太多的立场和个性,基本属于和稀泥。
您是行动派,您继续按您的想法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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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叫我妖妖。是妖娆的妖,不是妖怪的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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