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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被老师告状了。支支招吧!
罪状是:
1、自己不午睡,还和其他小朋友说话,影响别人午睡。
2、上课回头和后桌说话。
3、老师批评教育的时候态度很好,表示一定会改,但一切照旧。

还有一个事情说出来大家讨论啊。
孩子入学时第一次家长会我就问过班主任能不能带玩具和零食去学校,班主任说不能,于是,我从来没让孩子带去过。
但昨天另外一个老师给我打电话,暗示(其实都不是暗示,是明示了)说其他同学全都带过零食,而且每次都是带36份(每个班36个同学)。这些零食,用于老师奖励表现好的同学。这个老师说,小孩子也有自己的社交。
说实话,这事儿令我对这位老师的印象非常差。
但是,可能下周我就会让孩子带36份零食去学校。我这个很难低头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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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我妖妖。是妖娆的妖,不是妖怪的妖。
2012-03-07 10:13:3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7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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