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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没有再含沙射影
回答你的问题:
1、你是以家长的立场还是老师的立场发表意见?
答:我一直是以一个初中生,并且是一个同样喜欢长头发的女生的妈妈的身份在发表意见。
2、你在发表意见之前仔细地看过孩子父亲的话吗?
答:
我看的是这个:该网址不再展示
我承认我不可能看到这个爸爸的全部发言,但是,我看到的也是他亲口说的话吧?如果你注意我的帖子,我都是引用他的发言,基本不多也不少,没有断章取义。
3、“我想也许最后一句是重点吧~~我百度了一下,东营最近有几起跳楼事件,由于都是在学校跳的,学校补偿了20~25万。看了这个爸爸的谈话,我难免小人之心一下~~”——说出这样的话,是否应该检讨自己的德行?
答:
你怎么解释她父亲最后一句话?我绝对是引用了他的原话!
另外,你觉得自己有权力对别人进行审判?我难道又看到了一个上帝?
4、孩子没了,学校自认无责,孰强孰弱?
答:
孩子是在家里,母亲(监护人)的面前跳楼的。你说学校的责任是什么?
如果说是那条校规,那么这个孩子已经上了两年学,学校是不是可以认为孩子的监护人默认校规了?
孩子没了,家长自然是弱者,那个家长愿意背负起逼死自己孩子的罪名?这个妈妈如何过完自己的后半生?而一个重点学校,每年肯定没少收赞助费,肯定是强者,“学校应该给我们一些补偿。”。从这个角度讲,我支持学校补偿孩子家长!
但是,情和法,是两回事。当你说学校有责任的时候,我理解不是从情而是从法上讲的,请给出根据。
5、学校是一个组织,和学生相处时间超过家长的是不是老师?“老师”的职业道德准则是什么?
答:
我仔细研究了你这句话,貌似你也承认,孩子跟家长相处的时间超过老师。对于未成年人,家长是监护人!
我仔细看了老师的短信,里面有句话:请注意孩子的情绪。你让老师再怎么做?
另外,孩子的作文里,押着去剪发的不是老师,是孩子的爸爸!
这个专题不错:该网址不再展示
请你冷静下来,好好看看。告诉我,作为家长,到底该怎么做。我们在这里讨论,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孩子健康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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