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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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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总得有取舍吧,还得有轻重的区别:能不能这样。当然风险也是有的。
你和你先生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保持现状。孩子可以再生一个,上国外户口。就把孩子生在国外。我不知道这国企生孩子罚钱是以报户口为准的,还是肚子大为准的。如果是前者,我这个建议就没关系了吧。如是以肚子大为准,你就之前有个伪装,到后期的时候,请假,把孩子生到国外。不知道这个是不是有可操作性。然后孩子生出来后,怎么养。也得考虑上。

只要你们俩关系还在,他在国外,然后你二胎小孩在国外,哪怕关系不在了,你是加拿大国籍孩子的母亲,都能保有你的身份,就是说你放弃那个枫叶卡,问题也都不大,你想去还可以随时去。

然后你国内的父母都能照顾上,父母毕竟年岁大了。这么些年陪完他们,等你养老的时候就可以去加拿大和他汇合,或者他回国来和你汇合这个都可以。

这么做有两个风险:

1。孩子能再生吗?就是说生孩子还不会被单位发现?
2。你先生在国外会不会变化,可能性小,只要你在国内足够好的话,他就不会变。

你的事业在国内,这个是毫无疑问的,要放弃它太可惜。孩子,老人,身份,都是次之考虑的。要我就这么想轻重的。
2013-01-14 09:37:2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0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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