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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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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租户,你让我搬,我就不搬。每月租金存到公证处去。住你房你还拿不到钱。打官司,期待你败。败了,招记者登报宣传一下。租赁合同不是可以随便解除的。
怎么现在很多人还不理解这条呢?
居住权是重要的民事权利。
到时候我只要说没地方住。
法院就会让出租房举证,承租方另有住所,举不出证,他就会判继续履行。
超出合同期之后,还判继续履行。

到时候,就麻烦了。
我手上有真案例。解除合同让人搬家可不是闹着玩的。
进得来,走不了。我们的承租人大多是特别老实的。
2013-02-01 18:10:0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2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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