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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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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整个事件是看法和权益的混淆,所以混乱至今;支持老刘一把。
我的看法是孩子无是非对错观念,评价孩子是非对错本身就是错的。

小宝妈妈说法也好,事件真实性也好,只需要搞清楚一件事儿就行了,就是事件是否真实发生,如果发生,那么维护权益就是应该的了。

维护权益的话题比较有意思,有些人维护权益,一点点小事儿就获得了百万美元的赔偿;有些事件死了人,也获得不了赔偿。这个是什么原因,我私下认为这个是和整体维权环境有关系,整体环境和人民素质里面有“权益”两个字,才有可能获得百万赔偿;整体环境和人民素质对于“权益”没有意识,赔偿就无从谈起。

大家的看法是五花八门,但是隐隐的发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就是看法和权益混淆在一起。

对于事件的看法每个人都有,各种评价我认为是没有对与错的,仅仅就是每个人的看法,发表一下而已。但是很多人错在了讲自己的看法凌驾于权益之上了,这个问题就严重了,不是小宝妈妈的事儿严重,而是大众的看法问题严重了。

首先来讲,受到损失,无论是一分钱损失,还是百万损失,都应该有维权的意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个维权意识不仅仅是个人维权而是这个个人意识其实是为了他人甚至是整个民族。拔的似乎很高,但是大家想一想,每个个体人如果没有维权的意识,那么就受欺负,没得商量;大伙这样,民族这样,在某个社会环境中,永远就是受害方,这个受害方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反过来讲,整个民族,整个群体不支持维权,或者说不支持某个个体的维权,别忘了,大伙儿是个体组成,民族也是个体组成,今天的小宝妈妈就是明天的你。

拿着今天这个事儿来看,如果小宝妈妈提出百万美元的赔偿,我私下表示过分,但是如果允许,我可以做条横幅去支持小宝妈妈,而且会拉上亲戚朋友,很简单的道理,如果小宝妈妈获得百万美元的赔偿,以后就没人敢托我闺女的裤子。

维护个人权益就是维护民族权益这句话我认为丝毫不过分,因为很多时候,例如今天的事情,相当多的人没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或者说把看法凌驾于维护权益之上,所以导致我们每个人的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以后幼儿园一句“没看见”,或者家中道个歉,就可以托小朋友的裤子的时代...大家自己想吧!

看法可以有,也可以到处发表甚至现场演说;但是权益是必须品,甚至是法律,没有个人权益的社会规则可以参见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

没有个人权益的社会,可能某一句话,你辛苦一辈子买来的房子就没有了;没有个人权益的社会,严重点儿说你的生命是命还是草,咱们自己说,我不必言语。

反推,看法重要还是权益重要。小宝妈妈维护的是权益,无论她用什么方式,她要求对方当众道歉;她要求当众脱男孩子裤子;她要求百万赔偿...都是合理的。这个合理基于的是她维护权益的做法,至于这个做法,就是维权索赔的结果(要了钱也好,拔了人家裤子也好)是否过分,我们再五花八门的去评价才是合理的。因为受害者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会直接导致其他人不再受害,获利的不是小宝妈妈而是社会大众。所以我们应该支持小宝妈妈而不是急着把还没有结果的事情提前的就发表各自看法,导致影响维权,甚至让害人者(没有合适的词哈)处于一个有利的舆论环境,这个是比较搞笑的。

现在让我感到纳闷的是,对于这个“赔偿”居然有半数主流说法是过分,可见咱们对于自己权益保护的意识实在太薄弱了,这些认为赔偿过分的人还没有反应过来,赔偿的受益者也包括他们在内。受到损失后的任何人出来较真、索赔,结果都会对大众有利甚至是完善了某一项法律,这一点要明确,而不是看着索赔的人回家数钱我们看着眼气,其实我们都是间接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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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医生为人民服务
2013-03-21 12:47:5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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