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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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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8-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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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注意到申冤的态势,但支持刘老夫子和XU大夫的观点。其实,率先维护权益是给自己找麻烦。中国法律根本不重视精神赔偿这一块,成人都不适当赔偿精神损失,何况孩子?这点和发达国家差距很大。 很多人打精神赔偿的官司,都是抱着争口气的心态,那点赔偿款,
不仅不够弥补精神损失,连打官司的折腾费都弥补不了。不知现在是否还这样,如果还这样,我只能说中国所谓的法学家很弱智,自觉一点,主动把家去掉,改称法律工作者吧,不要出来装泰斗丢人现眼了 (此文由小猪她妈在2013-03-21 16:59: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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