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小屋》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北佬
北佬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8005
魅 力 值:626
龙    币:15960
积    分:8303
注册日期:2002-01-14
 
  查看北佬个人资料   给北佬发悄悄话   将北佬加入好友   搜索北佬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北佬发送电子邮件      

一直做建筑设计,就我所知目前国内的做法是。
每个居住小区设计之初,根据小区的设计人口(北京是每户2.8人计),确定该小区应配套何种配套教育,由幼儿园至小学、中学不等。该配套教育的用地和建筑的费用,由开发商出,否则不批准该小区建设。该配套教育完工后,由当地教委验收,场地和建筑的产权均无偿归当地教委所有。而各开发商统计商品房成本时,会把该部分的费用均算到每平米造价中,但形式上不参加商品房的面积公摊。
也就是说,不仅是小学,包括小区中的幼儿园,其产权都是归当地教委所有。最常见的是,当小区不成规模时,各教委就把这些用地和建筑出租出去盈利。
2013-04-10 13:01:5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13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