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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傻事的时候比做正事津津有味,翻译就翻译一下
我把你问的案子所涉事实看了两遍。
根据北京现行的交通法规,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在道路上骑车。法律推定他们不能胜任在道路上骑行车辆,无论他们的真实水平如何。
与此相对,机动车驾驶员有法定义务保障骑车人和行人的交通安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法律推定驾驶员违反了他们对骑车人和行人的保障义务。
在这个案件中,骑车人年龄不足和驾驶员未尽注意义务,都不是判定事故责任的主要依据。交通警察会调查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诸如超速还是逆行),之后才会考虑这些推定的过错。
骑车人要承担小部分责任,一般不超过30%;机动车一方承担不低于70%的事故责任。
年龄不足上路行驶,不是疏忽大意而是故意违法。但是针对14岁以下公民不适用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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