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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8166 |
魅 力 值:548 |
龙 币:9505 |
积 分:6391.9 |
注册日期:2007-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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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找到的相关法律规定!
2011年12月1日北京市工商局撰写的《北京市休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将正式启用。
备受消费者诟病的商家单方面规定“余额不退”、“到期作废”等问题,将得到全面解决。合同明确规定,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不设有效期限;不记名的计次卡、计时卡、储值卡有效期限不少于三年, 有效期限届满后卡内仍有剩余的金额、次数或时间的,经营者应当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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