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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有!
我就是。结婚时只在单位办了简单的仪式,相当于茶话会吧,告诉大家我结婚了,留了几张照片。双方父母均未通知到场,因为都在外地工作。而我在北京工作,大学毕业后分配来京的,老公在外地工作。双方父母知道我们结婚后给我们的钱物总共加起来不到800元。结婚后两地分居八年,孩子六岁老公才调到北京。孩子一岁半前是我和我妈妈带,一岁半以后我自己带,每天就是上班下班,接送孩子照顾孩子。
老公父母(老公的父亲和继母)过世后,老公家的房子给了老公的妹妹。
第一任婆婆是北京人,但是过世得早(公公后来又结婚,生了老公的妹妹,一家子在外地),在宣武门永光东街有一处共有的房产,拆迁时给了老公的舅舅。
我父母在老家的一处房子给了我一个堂哥,他们从乡下进城没地方住,后来就成他们的了。
这些房产的事情,我和老公从来就没有关心过,总觉得那是父母的财产,父母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靠自己的奋斗。这么多年下来,我们在北京有了两处房子,在我的老家(外省)也买了一处房子。我现在很踏实,不靠谁,不欠谁,说话底气都足。
总之,靠自己奋斗,父母的财产不要惦记,尤其是不在父母跟前时时尽孝的孩子不要惦记父母的财产。但是作为身在异地的子女孝顺父母还是应该一如既往,绝不能有父母不给我财产我就不孝敬养老这种想法。百善孝为先,千年古训,不是没道理的。
顺便说一声,我1986年结婚。 (此文由劳力慧在2014-05-25 14:07: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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