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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营中心小学2014年一年级学生入学工作方案
时间:2014年05月06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1423次(作者:刘雪媛 编辑:刘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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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市教委《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按照《昌平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要求,制定霍营中心小学2014年一年级入学工作方案。
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王斌,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副组长:教导主任于长平,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执行副组长:
中心校校长李春林,协助主管主任做好中心校招生工作。
半截塔小学校长曹祥玉,负责半截塔小学招生工作。
组员:李跃、张秋明、王兆昆、赵小燕、李福田、刘雪媛,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安全工作
二、招生服务范围
1.霍营中心小学(中心校):霍营村、上坡佳园、小辛庄村、霍营小区、蓝天园小区、原北郊医院家属宿舍、华龙苑中里、华龙苑北里、华龙苑南里、天鑫家园、龙锦苑东1-5区、龙跃苑东2、4、5区、国风美唐小区、紫金新干线小区。
2.霍营中心半截塔小学:半截塔村、魏窑村、回南家园小区。
三、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
1.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上述招生范围就近免试登记入学。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持有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儿童按有本市户籍对待,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本区居住,需要在昌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后,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昌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昌暂住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简称“五证”),到本区内居住地所在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再进行相关各部门的联审。通过联审后,持《在京借读证明》到我校联系就读,如学校接收困难,可申请由区教委协调其他学校就读。
4.其他适龄儿童,如区以上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归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的子女,按相关规定到我校联系就读。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适龄儿童,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5.妥善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登记工作,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适龄儿童可接收随班就读,以保证残疾儿童适时接受义务教育。
6.请有入学要求的学生家长按照“昌平区2014年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家长告知书”的要求,于2014年5月1日9:00至2014年5月31日17:00期间,访问该网址不再展示,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参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注:未进行“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将无法进行下一步工作)。并进入初审,联审。
四、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1. 2014年6月14日、15日,本市户籍且在本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和按本市户籍对待,并在本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全家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进行入学登记。
2.2014年6月21日,非本市户籍,但在本校服务范围内有家庭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在京借读证明》、全家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进行入学登记。
3. 2014年6月22日,非本市户籍,在本校服务范围内没有家庭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请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在京借读证明》、全家户口簿、本片范围内暂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进行入学登记。
4.201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符合照顾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和残疾适龄儿童,请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联系进行入学登记。
五、招生计划
霍营中心小学(中心校)招生6个班,共计210人;半截塔小学招生1个班,共计30人。
六、入学登记地点及工作时间
霍营中心小学地址:昌平区回龙观龙跃街10号院4号
半截塔小学地址: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魏窑村交界处
招生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七、入学通知书发放
1.本市户籍学生根据短信提示在2014年7月4日后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2.非本市户籍学生,学校将电话通知家长,按通知时间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逾期没有领取的视为放弃学位。
3.在入学登记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八、学校网址及招生咨询电话
霍营中心小学网址:该网址不再展示
霍营中心小学:56875505,联系人,于长平
56875501转8826,联系人,刘雪媛
霍营中心半截塔小学:81706443转11,联系人:曹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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