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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复
qlh202,你好,
首先对你的情况深表同情,这几天尽碰到离婚的官司了,并且一个比一个不幸,下面是我个人意见:
1、第一套房因为还没有取得产权证,法院只能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判决归一方使用,到产权证办下来再重新起诉,当然这套房子是婚后买的肯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第二套(贷款买的)根据“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的规定,你丈夫的母亲如果明确表示其出的钱是赠与儿子的,那么你丈夫可以按比例多份一些(他母亲出资的部分),剩下的你们原则上平均分配。
3、你们贷款买房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也要共同分担。
4、离婚是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1)婚后所得,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所得,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适当照顾女方、抚养子女的一方、生活困难的一方等;
5、孩子抚养方面原则上看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力来判决,包括住房情况、工作及收入是否稳定、学历教育情况、家里老人是否帮忙找看等,当然你也可以举证对方的不利情况;当然您孩子是女孩有小归您抚养的可能性非常大;
6、离婚的程序:(1)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没有争议,一致同意离婚双方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到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2)双方有争议,必须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7、他给他妈写的欠条肯定无效,他们是母女关系,照顾孙女儿是奶奶应尽的义务,他还享受天伦之乐呢,女儿也不能白看;
2004-08-04 10:49:0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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