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小屋》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youlanzhi
听说是神经病所为,不用付法律责任!好让人生气!!!!毕竟死人了!
(无内容)
2004-08-05 16:07:0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0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北大医院幼儿园的惨剧让我一阵阵心痛,这个社会怎麽了?我们的安全感从何而来?
-
宝贝MM
(1790字节 阅读:176次 跟贴:11 2004/08/05 13:54)
[跳过]
大家好有爱心啊,敬慕(空)
-
菲拉洛
(阅读:40次 2004/08/05 13:58)
还有这个
-
宝贝MM
(94字节 阅读:68次 2004/08/05 14:01)
昨天电视上那个警方的发言人真的让我很不舒服,满脸的笑意,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空)
-
小路
(阅读:105次 2004/08/05 14:16)
没错,令人气愤!
-
无事忙
(16字节 阅读:67次 2004/08/05 15:28)
(空)
-
紫水晶
(阅读:71次 2004/08/05 16:53)
孩子是无辜的!不明白的是幼儿园怎么雇用的那种人?我觉得类似这种地方以后招聘任何岗位都得进行严格政审,情商和心理测试,还有种种检验标准,担保措施和手续,。。。反正越严越好,要不怎么让人放心呢?(空)
-
苹果
(阅读:130次 2004/08/05 14:20)
我觉得幼儿园有责任,为什么不对雇佣的人做精神检查,3,4岁的孩子了(空)
-
晶晶姑娘
(阅读:79次 2004/08/05 14:24)
真可怜,孩子的父母多惨呀,我们那里一个10岁的孩子被杀了,孩子的妈妈就疯了(空)
-
晶晶姑娘
(阅读:103次 2004/08/05 14:25)
不是精神病吗?看网上说是精神病(空)
-
晶晶姑娘
(阅读:172次 2004/08/05 14:26)
应该将所有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关起来,不能让他们危害别人了,太可怕了,做了妈妈的人不能看这些东西,太残忍了.(空)
-
floatPING
(阅读:87次 2004/08/05 14:35)
听说是神经病所为,不用付法律责任!好让人生气!!!!毕竟死人了!
(空)
-
youlanzhi
(阅读:80次 2004/08/05 16:07)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
忘记密码
注册
)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