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学科类校外培训鉴别依据
昨天,教育部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对校外培训进行考量和鉴别。 教育部规定,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主要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结果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生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为确保鉴别工作的科学性,教育部要求各地建立专家鉴别制度,组建专家组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无法直接判断的培训项目开展分类鉴别,作出鉴别决定。鉴别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课程、教学等方面专家共同组成,具有代表性。在实际开展鉴别工作时,专家组可通过资料审查、实地查看、课堂观察、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综合研判培训目的、内容、方式、评价等具体情况,一案一判,不得受外界干扰,不得徇私舞弊。
校外培训机构的自我管理是鉴别工作的基础。教育部要求培训机构对项目类别进行自我研判、自评自查,自觉按照“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相关管理要求,规范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不得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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