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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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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胞进来 - 好文转自文化沙龙
他说,你最想要的性是什么样的?[zt]

这个问题真的不是很好回答。

性一直是个忌讳,虽然我一直认为它是美丽的,但却还是无法彻底摆脱几千年的文化传承到我的潜意识里的压抑。

那么,就让我妄想一次吧。

我想,故事一定是发生在温暖明媚的夏天,而且,是在北方,因为,只有北方的夏天才是清爽的,热得干脆,而不是粘搭搭的濡热,当斜阳渐落,暮蔼四合,风一点儿一点儿地变得清凉,让人的心不由的就慢慢地沉静下来。

于是,我让自己在这样一个夏季里有一个短暂的休假,独自跑到北方,躲在一个依山傍湖的渡假村里。

当我写到这里,我的心里真真切切地苦笑起来。这样的理想,对于一个年过三十,有一个不满三岁的孩子的女人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童话。但,就请容我做一个梦吧,一个华丽的不着边际的梦,安抚我这平淡的生活。

在几天的休假里,我拼命地补觉,在酒店的床上睡,在湖边沙滩上睡,在半山的林子里睡,在所有舒服的能晒到暖暖的阳光的地方睡,没有儿子的三餐屎尿的打断,我可以毫无顾忌地在任何时间入睡,一直睡到自然醒。这是何等的幸福啊。

到第五天的清早,我终于把自己睡恶心了,我从床上爬起来,对着镜子,看到自己的脸色恢复了年轻时的红润,眼睛也变得明亮,甚至我的鼻子都敏锐起来。我闻到了夜里暴雨之后山林里特有的芬芳从门窗的缝隙挤进来,让我心为之荡漾。

我舒舒服服地吃了一顿早餐,热热的小米粥,香脆的烤馒头片,几样小菜,它们让我的胃暖洋洋的,格外充实。

然后,我换上轻薄的灰蓝色长袖长腿的棉质运动装,戴上一顶灰蓝色的棒球帽,脚上是新买的黑色登山靴,在背包里塞了两瓶矿泉水,几片面包和香肠,今天是我假期的最后一天,明天一早,我就得赶航班飞回我那现实的生活去。所以,我打算狠狠地累自己一下,让我记住这个美好的假期。

我的目标是我目光所见的最高的山峰,我不知道有没有路通到那里,但我就是喜欢这种未知。不过,我还是打听了当地人,他们打量着纤弱的我说:以你的体力,如果没有半路被累趴下,最快也得一个对时才能往返。

我笑了,我知道他们都小看了我。

一个半小时以后,我就把旅游渡假区里的人声完全地抛在身后了。我穿行在寂静的山林里,身边左右有的是娇艳的野花,密结的蛛网,偶尔迷途的蝴蝶。

其实,我是个方向感很差的人,就算在北京这座正南正北的城市里,我一样的分不清东西南北,随便拐几个弯,我就迷路了。所以,我很少单独出行,尤其是去荒郊野外,那简直是有去无还。而且,自从生了孩子,随着孩子的茁壮成长,我的体力却是日渐流失,早晨出门前因为儿子的纠缠晚了两分钟,快到路口时看到班车已经到了,于是,奋起直追,一百米不到的距离,我把自己跑得差点儿心脏脱落,上了车,张着大口,足足五分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岁月不饶人啊,怎能想象,十几年前,瘦弱的我扛着两个人的行李和两杆步枪第一个完成了军训时的五公里越野跑。

我穿行在林中,一点儿也没担心迷路,也没担心遇到无良的人。做梦真好啊,梦里一切都可以完美,没有威胁,没有顾忌。

山势渐渐地陡峭起来,路也越来越难行,但我却我越走越有劲儿,并放开喉咙唱起了歌。

别哭,我最爱的人
今夜我如昙花绽放
在最美的刹那间凋零
你的泪也挽不回地枯萎

我喜欢郑智化,大学的时候,郑智化是唯一出现在我床头的明星。一张大大的广告招贴画,是我半夜从一家卖磁带的小店的门口偷偷揭下来的。他卷发,戴着一条土黄色的毛围巾,一件土黄色的夹克衫,整个画面的背景就是浓浓淡淡的黄色,使他的笑容显得格外灿烂,一点儿也不忧郁。只照了胸部以上,所以他是完美的,在我的床头对着十八岁的我笑。

我不喜欢梦露,也没觉得她怎么漂亮,但,我羡慕她在人生最辉煌的时刻死去,于是留在世人心目中是,就是完美。赫本的美是我所仰慕的,她晚年的照片尽管依然风度非凡,却还是不可遏制地让我在心里为青春的远逝而流泪。

十八岁的我扬言要在三十岁那年平静地受死。在最美的刹那凋零在爱人的怀里,任他的泪水狂流,也无可挽回。

而今天,我已经三十四了,我仍然滋润地活着,并会偶尔地幻想儿子娶媳妇的那一天。

在正午时分,我登上了最高峰。但我几乎看不到什么,周围都是参天的树木,甚至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到了峰顶。我想找一块突出的岩石,以便享受一下一览众山小的滋味,可是没有。我东一头西一头地乱窜,最后终于找到了一块平缓的草地,方圆近百米的地方,一棵树也没有,让我怀疑树可能是被人偷伐了。我站在这里,勉强地可以看到一些风景在我的脚下。

那湖碧水如温玉一样躺在群山怀抱,我所住的渡假村,几乎是看不到的。

没有树木的遮挡,正午的阳光还是让人受不了。我钻进林子里,找了块干净的地方,解下背包,饿了,面包香肠榨菜也是好吃的。

我是不是扯得太远了?关于性的幻想,还只字未提。

但,性到底是什么东西?难道只是性器的相触和满足吗?不,不,不,别这样吓我,如果性真的堕落到性器的相触和满足,我想,我宁可去做尼姑或者直接死去算了。

我相信,性和爱情一样,需要漫长舒缓的前奏,需要美丽的背景,让你回首时,感觉一切如沐春风。
吃完了东西,我真的感到累了,我躺在带来的席子上,那是块朋友送的据说是南韩产的席子,非常的轻,也很薄,棉一样的软,还防水隔潮,专门为野营野餐设计的。

我躺在席子上,正上方,是密密层层的树枝树叶,山顶的风还比较大,尤其是树梢上,风过处,有斑班驳驳的光影透进来,散在我的脸上,一会儿这儿,一会儿那儿,竟让我有点晕眩了。我闭上眼睛,竟睡着了。

我一觉醒来,一时间想不起自己在什么地方,我惊慌地坐起来,四下张望,于是我就看到了他。
他坐在离我五米远的地方,背靠着一棵树,面对着我。

他是一副标准的登山的打扮,尤其是那个大背包,都快赶上我高了。后来我对他说,真想让你把我装在你的背包里,背着我走吧。

他看我醒了,站起来向我走过来。他很高,也很健壮,动作慢,但敏捷。他走到我的席子边,坐下来。我们面对面互相打量着,他应该很英俊,我喜欢英俊的男人,干脆利索的脸部线条,鼻直口正,目光深邃。

我等着他开口,他于是说:你怎么这么大的胆子,一个单身女人在深山老林里睡觉。

我说:我累了,不小心就睡着了。

你也喜欢登山?他问。

我笑了,说:我这哪里算得上登山,顶多了算是爬山。

我于是爬起来,收拾东西,塞回到自己的包包里。

我准备下山了,回头看着他重新背上他那硕大的背包,我问他:你的包里都装了什么呀,这么大?
他说:所有野外生存需要的东西都有。



我问:有帐蓬吗?
有。
锅碗瓢勺呢?
有。
避孕套呢?
他吃惊地看着我,眼睛一下子瞪得几乎弹出眼眶。我哈哈大笑,几乎快笑岔气了。

我曾经生活在一个粗俗的环境里,因为老板喜欢,所以,我的周围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黄段子。那些男同事们毫不遮掩地顺嘴把这些段子塞进我的耳朵,令我如被强奸似的难受。可我无力反抗,在这个社会里,从性的角度来看,女人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优势群体。天长日久,我已经木然了,在饭桌上,我听着黄段子可以面不改色地继续开怀大吃,然后用嘲弄的微笑看着满桌得意地狂笑着的男人和面红耳赤哭笑不得的女孩或少妇们。

我知道这世上,总究是女人被男人调侃,调戏,唯有在爱情里,男人可以被女人调侃和调戏。

我快活地从他面前走过,奔向下山的路。

他在我身后叫住我。

他说:你不是本地人,是游客吧。

我说是啊,当然啦。

他说,那我带你去更好看的地方你敢吗?

我歪着头看着他,怎么个好看法儿呢?

他说:去了你就知道了。他挑衅地看着我。

我说:你头前带路!

我来的时候,路并不象我想象的那样荒,一路上,我其实都是踩着前人的足迹的,林中一直有蜿蜒的小径告诉我:别怕,这里是有人迹的地方。同时也是提醒我:别以为你是一个别出心裁的人。

但跟着他,我完全地偏离的人迹。我于是也就完全地迷路了。如果他半路把我扔了,我想我是死也找不到回去人世间的路的,我只能任他宰割了。

我应该害怕了,我还有一个不满三岁的孩子呀,我还有年迈的父母呀,我还有一份很好很好的工作呀,我还有长长的后半生呀,我可不想死啊。

可是我没有害怕。我的脚步毫不迟疑地跟着他,好象我知道,把一切交给他是最安全也最可靠的。
我和老九在夜里长谈,我不认识老九,他是我刚结识的网友。他说,你说什么叫爱情?当你完完全全把自己交给对方,当你只知道付出,完全不懂得索取的时候,那才是爱情,也只有这种时候,你是幸福的,没有痛苦的。

我给儿子买的一本书,书名叫《给予是最好的礼物》,给予是最好的礼物,不但是对人,也是对己。
是的,只是付出才是幸福的,一旦当你有了欲望,有了期望,痛苦也就产生了。

世上的道理我们都懂得,可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完全的付出不记回报?我知道什么可以让痛苦产生,但我仍然不可避免地要痛苦。

显然他对这一片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虽然没有路,但他走得毫不犹豫。他一路提携着我,用他健壮的身体为我在枝枝桠桠的树林里开出一条路,我庆幸自己穿了长袖长腿的衣服,否则,早被那些枝呀藤啊刮得血肉模糊了。

我们居然一路都没有说话。我想语言真是个奇怪的东西,它之所有产生是为了表达人类的思想,沟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是也正是语言,使人与人之间产生了更深刻的分歧,我们说呀说呀说,拼命地想让别人了解我们的真实想法,可事实上,我们说得越多,被误解的也就更离谱。

我相信真正的理解往往只在一个眼神。在人群中,你一眼望去,就知道谁是自己的同类。

他的手握着我的手,时松时紧,却总是恰到好处,在我需要的时候,准确地助我一臂之力。就凭这只手,我知道一切语言都是苍白的。

我歪着头仰望他的脸,他扭头匆匆地瞥了我一眼,笑了一下,脸上立刻出现了一些皱摺,旋即消失。那是一张经常在野外活动的脸,有风沙的痕迹。

我不喜欢光滑的男性的脸,光滑只能说明两件事,要么是年轻稚幼,要么是养尊处优。男人应该是野外的动物,他们应该在风雨里穿梭往来,狂放不羁,威武不屈。

最后,在夕照下,已经筋疲力尽的我被他拖曳着到达了他的目的地。

那是一个小小的山谷,不知哪里的山泉从山上跌下来,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瀑布和一个小而浅的水潭,然后形成一条窄窄的小溪,蜿蜒地沿着山谷流了下去。斜阳照着这挂小小的瀑布,水花斑澜。旁边是一丛丛生在山崖上的小树。

我一屁股坐在小溪边的一块大石上,连解下背包的力气都没有了,就让背包在后面撑着我,坐在那儿发呆。

他解下背包,居然在溪边开始埋锅造饭了。他的背包里,居然也真的有锅碗瓢勺,他很快地支起了架子,吊上小锅,笼了一堆火,开始烧水煮面。在煮面的过程中,他开了两瓶罐头,支好的一顶帐篷。
我认识很多会做好吃的饭菜并热爱厨师艺的男人。莫名地,我喜欢这样的男人,因为,往往地,他们都是会生活的并热爱生活的人。吃是人生的一大乐趣,尤其当我被牙痛折磨了一周多的时候,我更加相信,吃是人生最大的乐趣之一。

很快,面就煮好了,没见他放什么东西,却格外地香,我想我肯定是饿得眼睛都蓝了,居然觉得这是有生以来最好吃的面。

我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一大碗面,仰倒在大石头上,一动也不能动。石头被晒了整整一天,滚烫的,把我一身的劳累都烫平了。

我听到了四溅的水声,扭头看到他赤裸地站在瀑布下来,我看到他倒三角的背,窄窄的腰,棱角清晰的臀和腿部肌肉,在夕阳里反射着棕色的光芒。

当我想到男人这个词,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棕色和棱角。白嫩的,圆滑的,那能叫做男人吗?

我痴痴地望着他,他舒服地享受着天然的淋浴,伸胳膊尥腿儿的,象只欢快地跃入池塘里的小鸭子。他甩头间看到我痴痴的目光,竟一点儿也没有尴尬,大声问:你不来吗?

我是该洗一洗的,我身上的汗虽被渐晚的风吹干,但粘搭搭的很不舒服。但我不能,我知道我这养尊处优的躯体肯定受不了自然山泉的清凉。

他从水帘里钻出来,用毛巾擦干身体,穿上三角短裤,躺在另一块大石头上,长长地很爽地朝天空呼啸了一声。

他对着天空说:你如果怕冷,可以到潭水里洗一下。
我敢吗?

我肯定是不敢的。在荒山野岭,当着一个陌生的男性,脱光自己的衣服,从容入浴,我不敢啊。
可我多么想啊,起码,我可以做这样的梦啊。

我脱掉衣服,走进齐腰深的潭水里。天啊,为什么我的胸是坠的呢?它们早已失去年轻时的娇挺,软绵绵地垂着。我背对着他,蹲下身子,不让自己也不让他看到这份尴尬。我的长发在水面上散开,盛开,象一朵黑色的莲。

我伸长手臂,它们白白的,皮肤松软,没有光泽,我多么希望它们是金色的,紧绷绷地闪动金属的亮泽啊。

我想这是多么的荒谬啊,当我拥有金色的紧绷绷地闪动金属光泽的肌肤时,我那么样的青涩,我什么都不懂,包括爱情,包括性,我空有一副追求致美爱情和性的好皮囊,却不知如何使用。而当我终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懂得如何追求和享受它们的时候,我的肉体已经凋零。

我相信他正看着我,可我没有勇气回眸一笑。

令我失去勇气的,不仅仅是我下坠的胸。

我生活在四季恒温的办公室里,我每天穿着整洁的衣服,就连牛仔裤也是每天都要扔进洗衣机里洗一遍的,我中规中矩,连笑的时候露出几颗牙都是对着镜子练过的。所以我不可避免地接受了千年来传承的最基本的关于性的耻辱感。

性的坦荡只存在于游荡在野外的生物。当我看动物世界的片子,那些无论凶猛的还是温良的动物,当他们沐浴在爱河里(你不相信它们的爱情吗?噢,老天,它们的爱情是那么的单纯和直截了当),它们那么从容地享受着,彼此奉献和娱悦。它们没有耻辱感。当雌虎被雄虎弄痛吼叫一声回头咬向雄虎而雄虎闪身躲避时,你能看到它们的直白。

我喜欢一切直白的表达,可我已经学会了曲意婉转,我把自己的需求都藏在华丽的词藻中,扑朔迷离,所以,我知道老九是对的,文字不过是扯淡。

我用毛巾掩着下身走出潭水,穿上衣服。

他一直毫不回避地盯着我看。可是他的目光是多么的清澈啊,就象我刚刚沐浴的那潭水一样的清冽。
他说:你真美啊。

我说:是吗?可我觉得不如你美。

太阳只有一半还在山顶,我们的山谷已经幕色迷芒。我知道我不可能回到酒店那张舒适的大床上了。
我和他并肩坐在石头上,看着夕阳一点点儿地消失了,天慢慢地变成黑蓝色,星星也出来了。
山谷里的风是凉的,我在他的怀里,用他的体温温暖着自己。

有一段时间,我去新浪的聊天室玩。我给自己起的名字叫体验生活。每当我进入聊天室,都会有前赴后继的男性问我要体验什么生活,要不要体验性生活。我说好吧,显示一下你的性能力吧。我让他们尽情的畅想,我说,如果你有本事挑逗起我的性欲,我就给你我的电话。他们无一例外地向我炫耀他们性器的大小,持续时间的长短,以及所有所有在色情文学中可以看得到的性技巧。

面对这样的文字,我怎么可能有性欲,我在电脑的这一端哈哈大笑,招呼孩子他爸来看热闹。

可现在,当我在他的怀里,他的手安静地交叉在我背后搂着我,他的脸离我足有一尺远,气息也完全没有吹到我的皮肤上,他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却已经难以克制地面色潮红了。

我无限憧憬地望着他,解开他的衣襟,把脸贴在他的赤裸的胸口。他低下头凝望着我,目光里只有平和的温柔。

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山谷里一片寂静。他安详地躺在我的怀里,头拱在我的胸前,象我那娇嫩的小儿一样。我轻轻地从他的颈下抽出手臂,他微微地呻吟了一声,换了个姿势,仍然沉沉睡去。

我钻出帐蓬,四下里一片黑暗,唯有漫天闪烁的星斗。

我肯定是找不到回酒店的路的,但我必须回去。好在我是在梦里,于是我竟飞越了漫漫的绵延的山峰密林,准时地在清晨到达酒店,结帐,赶上了回到尘世的航班。

我那完美的情人,他沉睡在那无人知道的山谷里,当朝阳照耀他的脸,他翻身坐起来,熟练地收拾了他的帐蓬,背上他那可以装下我的背包,继续他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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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林前》第十三章《爱的颂歌》
2004-09-29 17:22:3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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