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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笨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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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教育孩子和别的孩子交往的:
月亮在1岁半左右,开始打人,抢别人东西。后来发现是白天一起玩的有个大点的孩子这样,她学的。我们就进行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先警告之,警告无效,则坚决反击”的教育。

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梦烛说的2种情况。

对于别人抢月亮的东西或打月亮,属于人犯我的范畴,月亮总是先警告,无效则奋力反击,如果失败,则哭。然后我会告诉她怎么反击比较有效,并且告诉她,先哭的孩子先输,坚决不能先哭呀。^_^ (教唆犯的感觉,可我就是这样教育的)

对于月亮对别人东西感兴趣,开抢的时候,或开打的时候,马上教育她,人未犯我,不能犯人。必须运用social手段,或好言相求,或用自己的东西换,每次失败,月亮都会到妈妈处求救,帮助想下一个方法,鼓励她继续试探, 决不代她出面,我常对月亮说:“是你想玩别人的玩具,你自己解决。”。即使对方家长出面,我也很少出面,由月亮自己去跟叔叔阿姨说。

月亮不到3岁的时候,有次在火车上,曾往返8次,用尽各种招数,最终从一个小GG手里换来喜欢的玩具。当然也有不得逞,痛哭的时候, 只能跟她说“是别人的东西呀,别人有权利不给你玩呀。如果你特别喜欢,妈妈看到了给你买好吗?现在你要是特别难过,就在妈妈这里哭会儿吧”。

我的做法的目的是为了告诉月亮:
1、每个人对自己的东西有决定权。
2、适当训练她交际的本领。
3、有时,适当给点挫折感,不是什么东西都能轻易得到的。
4、很多时候,哭是没用的。

当然,我只是按照我认为对的方法教育月亮,期间,也受到包括LG和婆婆等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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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笑的话,我不哭
2002-09-02 23:07:5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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