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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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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蒙氏教育中爱与自由的理解
看了汀汀妈《关于爱和自由的思考》一帖,汀汀妈的理解很深刻,汀汀妈妈和爸爸做的很好,值得大家好好向他们学习。我再和大家谈谈这个话题。
蒙特梭利是一个医生,以后专门从事儿童教育,是现代儿童早期教育的先驱,她的教育观是建立在人文主义哲学思考和教育实践之上,她的教育实践是近乎完美。对二十世纪的幼儿教育有很大的影响。从事蒙特梭利教育方法的很多老师逐步认识到,蒙氏教育的精髓就是爱与自由。如何去利用蒙氏教育的教具是次要的,而对孩子的爱和给与孩子充分自由发展的空间最重要。
蒙氏在十九世纪末期、二十世纪初期提出她的教育观时,心理学刚刚成为一门自然科学,发展心理学还没有建立起来,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发展心理学逐步发展起来,到蒙氏去世,发展心理学的影响仍然很小。近半个多世纪以来,发展心理学有很大的进展,对儿童心理的发展过程有很多的研究,使人类第一次以科学的眼光认识到人类从出生后心理发展的历程,对人出生后心理发展规律的认识,把这些研究逐步应用到幼儿教育和儿童教育中去,对推动人类文明的意义要远远大于计算机、信息化的出现。要把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和传统的教育实践结合起来,贯穿到家庭教育、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中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爱与自由的问题我给大家做一些解释。
爱、自由不是一个心理学的概念。所以很难用科学的方法去研究它,实证科学最忌讳不能下科学定义的词汇。我先谈谈发展心理学的有关研究,再从教育学的角度谈谈。
我们非常强调父母亲与孩子之间的“依恋”,什么是依恋,依恋是母子之间亲密的情感交流与沟通,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特异的、相互之间的情感激动状态和吸引状态。说形象一点,就是孩子见到妈妈特别开心,妈妈见到孩子也特别开心,互相之间有什么想法,不用语言表达,仅仅靠表情就能理解大部分。这一点特别重要,因为小孩子是不会说话,或者不能有效地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要求。交流与沟通主要靠情感,如果孩子不能和妈妈及主要抚养人建立起良好的依恋,孩子如何能一种平静、愉快的心理表达自己的需要,妈妈又如何了解孩子的需要。妈妈不见孩子非常想,孩子不见妈妈也非常想,这是母子之间情感的相互激动与吸引是依恋的具体表现,是依恋的动力。对妈妈来讲,这是爱吗?我们肯定说是这是爱,但是我们很少强调说这是爱,为什么?爱的含意太宽泛,很难去具体描述。尤其是在母亲与很小的孩子之间的“爱”很难去描述。我们问妈妈和爸爸:你们爱自己的孩子吗?每个人都会里直之气壮的回答自己非常爱孩子。但是我们把依恋的具体描述讲给妈妈、爸爸,问你是否是这样?很多妈妈做的不够,太多的爸爸更本就没有这样的感受,有的爸爸干脆就告诉你:当爸爸的怎么可能!只有当妈的才能做到。
如果我们把依恋解释为一种爱,对母亲来讲,可以这样理解。对孩子来讲就不竟然是这样。为什么?对很小的孩子,三个月左右,孩子就能够和母亲建立依恋,一天不见妈妈,孩子就会有烦躁感。孩子在妈妈怀里就格外安静。一直到六个月、九个月、一岁、两岁。孩子对妈妈的依恋的需要越来越强烈。这是孩子对妈妈的爱吗?我们不能这样理解,“爱”含有更多的社会化的含意,“依恋”含有更多的生物学的意义。孩子的年龄越小,依恋就基本上是生物学的意义。这是许多哺乳类幼小动物的基本需要。我们在灵长类动物身上可以普遍看到此现象。随着孩子的年龄逐渐增大,孩子接受更多的文化和社会化的过程中,依恋也逐步往社会化方面转化,这就是孩子逐渐学会了“爱”,逐渐具备爱的能力,所以在生命的最初阶段,孩子与抚养人之间的良好的依恋是孩子今后“爱的能力”形成的基础。我们看到出生后在孤儿院长大的很多孩子,成人后存在情感淡漠,这些人缺乏爱的能力,不能很好的接受他人的爱,也不能产生、表达和给与自己的爱。
母亲为什么会缺乏“依恋”感,什么原因?对母亲来说原因很复杂,母亲不成熟,母亲对抚养孩子缺乏心理准备,母亲有心理方面的问题,母亲因为童年的原因缺乏爱的能力,更重要的原因是很多母亲没有去激发自己爱的能力、依恋能力。比如因为经济的原因,疾病的原因,工作的原因,现在更多的是老人的原因,孩子生下来,老人都给你包下来,有的孩子生下来以后和奶奶、姥姥睡觉。你不付出,如何能尝到那种和孩子依恋的幸福感;如何有动力去和孩子建立更深的感情;如何去了解孩子的需要;教育从何谈起!
在蒙氏教育观念里,自由也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父母们很难去把握“自由”。可以认为是给孩子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不能过于限制孩子,如果过于限制孩子,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从发展心理学的角度如何去理解这个时期的孩子。发展心理学主要是强调这个时期儿童自我意识的发展,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发展。
自我意识的发展,孩子从一岁前开始,逐步发展自我意识,孩子首先能够把自己的主体与周围的客体区别开来,慢慢发展到能够认识到周围的客体是不依赖自己的主体意识存在。半岁以前,玩具从眼前消失,孩子会认为玩具就不存在,到七、八月以后,孩子知道玩具被妈妈藏起来,知道在自己的目光范围内去寻找。到一岁左右,孩子基本上完全能把自己的主体意识与客体分开。但是孩子要知道这个玩具是“我的”,不许别人去拿她的东西还要很长一段时间。到两岁左右,孩子的自我意识完全建起立起来。孩子真正意义的对世界的探索也就开始,孩子要求具有一个独立的人的行为能力的发展开始。所以我们说,孩子对世界的探索、认识,和孩子要求独立性、自主性是一种先天、遗传的动力。是孩子成长和发展的保障和动力。这时期的孩子什么都要自己去做,自己动手。吃饭,自己吃,不要妈妈喂。穿鞋,自己穿,不要妈妈穿。对什么都有兴趣,都要用手去摸,见到大人的行为,都要去模仿。父母必须要给孩子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你不能太限制她,如果这也不让孩子动,那也不让孩子去摸,什么事情父母或老人都包办代替,孩子就失去发展自己独立、自主性的机会,孩子也就不能去发展自己的能力。如果我们知道如何去帮助孩子探索世界,帮助孩子去建立自主性与独立性,甚至能制定出更好的方案,这就使我们对两岁多、三岁幼儿的教育更有其目的性和积极的意义。如果你不了解儿童心理发展的过程,那么,给孩子自由——也就是给孩子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你管得太紧,管得太死,对孩子的发展极为不利。在一个世纪前,蒙氏提出这个观念在教育实践上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现在的幼教老师,包括很多蒙氏教育法的老师对发展心理学不熟悉,特别是在具体应用到教育实践不了解,一直沿用蒙氏的这个概念,给很多刚刚接触蒙氏的老师和家长对这个概念带来很多困惑,要很长的时间去“悟”,结果有的“悟”出来,有“悟”不出来。
关于“自由”发展的孩子是否一定能建立起秩序、规则和纪律。这个问题很复杂,不尽然像蒙氏讲的。什么样的孩子在自由发展中能自然建立起“纪律”、“规则”。从下几个方面讲讲。
一、孩子要去探索世界,接触世界和社会,是以培养孩子的能力为目标(这一点我多次反复给大家讲)。当孩子在形成其能力的过程中,就必须去摸索、了解事物、事件和行为的规则,不然就不可能成功而获得能力,尤其是在社会能力方面。院子里的老奶奶非常喜欢我的孩子,为什么?有老奶奶的爱心,也有孩子的适应能力。孩子很小就知道,我给奶奶笑,奶奶就会给我笑,常常给我好吃的,还领我去玩。我听老奶奶的话,老奶奶就会喜欢我。慢慢的孩子就形成和人交往的能力,摸索出一种和成人交往的行为模式。这个模式也可以用在和其他成人交往那里。
二、孩子的自由发展是在父母和成人的指导下进行,这种指导无论是父母、家人和周围的其他成人,无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指导,指导是非常重要。没有这种指导,孩子很难形成自己的能力和了解规则。因为在指导中。成人无意识和有意识就把规则讲给孩子,并且成人是在培养孩子的有效能力的过程中把规则教给孩子。这些规则就会成为孩子行为中的一部分。
三、儿童良好独立性、自主性的发展需要以与父母建立良好依恋的基础上进行,因为没有良好的依恋,孩子天天去找妈妈、闹妈妈,孩子根本就没有心思去探索世界,缺乏更多的自发、主动的主动性。
四、在儿童自我意识建立,独立性、自主性开始发展起来时,教育的过程必须要接受所处社会生活环境中主流文化的教育。我们看到很多家境差、父母文化低家庭的孩子,在生活的独立和自主方面要比家庭好的孩子强很多。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但是这些孩子上学后就会发现对规则的适应很差。这些孩子也形成很强的能力,但是这些能力可能不被他所处社会文化环境的主流文化认可,比如这个孩子上学是很厉害,老打人。结果老师批评,孩子都不给他玩,这也说明孩子不具备某些被主力文化所认可的能力。
所以自由是有条件、限度的。在具备良好依恋、培养孩子实际的能力、成人的指导和主流文化的学习的条件下,自由可能会使孩子形成规则、纪律。自由不是盲目的。蒙氏五十年代初去世,当时已有八十多岁,去世到现在也有半个世纪。这个半个世纪心理学、教育学这方面的研究、发展几乎是从无到有,很快发展,并且逐步发展到家庭、学校教育的应用中。
因为这个问题困惑着很多学习蒙氏教育法的老师和父母亲,所以给大家讲讲
2002-10-22 15:40:3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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