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小屋》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逍遥马
逍遥马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3900
魅 力 值:2568
龙    币:12769
积    分:6674.7
注册日期:2002-08-06
 
  查看逍遥马个人资料   给逍遥马发悄悄话   将逍遥马加入好友   搜索逍遥马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逍遥马发送电子邮件      

儿童心理科普系列之一 - 儿童亲社会行为的培养(2)
一般认为,亲子关系是一种双向作用关系,儿童在双亲的抚养下长大,同时,儿童的身心反应又影响着双亲的行为。亲子关系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母婴依恋关系的研究。研究者首先对动物进行了观察和实验,进而又研究了人类乳婴儿,发现,乳婴儿对母亲有一种天然的情感依恋。目前,对于依恋的研究发现,具有良好依恋的儿童,较多的表现出亲社会的行为。培养良好的亲子关系,有利于孩子亲社会行为的发生。

在幼儿园教育中,经常遇到这样的难题:有些孩子不能与小朋友友好相处,这些孩子好像特别拧,不听话。对此我们不妨利用“移情”来教育他们。当幼儿作出友好或不友好的行为时,引导其注意他人的情绪、情感状态,并在自己心中产生相应的情绪、情感。比如,当幼儿把心爱的玩具分给别的小朋友时,引导其注意分到玩具的小朋友多高兴;当幼儿打人、把别人推倒时,启发其设身处地想一想,摔倒的小朋友多么难过,多么伤心。实践证明,移情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社会情感,它有助于人格的完善,良好行为品德的形成。

根据国内幼儿教育工作者针对移情对促进幼儿社会性发展所产生的实验效果,从同伴关系方面看,在接受一段时间的移情训练后,大多数幼儿的同伴关系有了较大的改善。许多孩子由于能从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因而避免了同伴间因小磕碰而产生的矛盾与纠纷。例如:碰倒了别人搭盖好的积木,撞到或踩到别人,弄坏别人的玩具等等,这在孩子中是常有的事。以前他们往往会因此而发生争吵甚至打斗。现在则不同了,许多孩子不仅没有采取以前的做法,还会说:“他不是故意的”,“他是不小心的”。很显然,这就是换位思考的结果。再从亲社会行为方面看,初具移情能力的幼儿,其行为较以前有了很大改变。比如,现在分发玩具时,大多数孩子已不像以前那样争着要自己喜欢的玩具,而是分到什么拿什么;就餐打饭菜,也不像以前争着打自己喜欢吃的;果皮纸屑也不会随地乱扔,而是自觉地扔进垃圾桶里。你要问他为什么“不争”、“不乱扔了”?有些孩子还会告诉你:“别人也喜欢呀”,“值日生打扫卫生好辛苦的”。这些不仅说明幼儿的不良行为得到了矫正,而且说明这种矫正是由移情所带来的。总之,移情使幼儿的爱人、利他、亲社会的意识和行为有了很大地发展,产生了极好的现实效果。这进一步证明了移情是促进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有效途径。我们应该加强对移情问题的研究,更好地运用移情训练法,培养幼儿的移情能力,以便更快地促进幼儿社会性的发展。

  幼儿移情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1)利用故事法培养幼儿的移情能力。幼儿故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征和认识特点,故事中的人物、事件是幼儿所认同和常见的。因此,更能引起幼儿的兴趣,激发幼儿的内部情感,是培养幼儿移情能力的最好手段。当然,这里所说的“故事法”并不是只让幼儿听故事,而是一种让幼儿“听”、“说”、“做”三者结合的方法。听,是听故事以引导幼儿认识情感;说,是续编故事让其感受情感;做,则是通过情境表演使他们进一步体验情感,产生情感共鸣。

(2)在角色扮演中提高幼儿的移情能力。角色扮演是一种使人置身于他人社会位置,并按这一位置所要求的方式和态度行事,以增进人们对他人社会角色和自身原有角色的理解。通过角色扮演,幼儿能亲身体验他人的角色,从中认识到他人有不同于自己的现实状态和内心体验,进而更好地理解他人的处境,体验他人在各种不同情境下的情感情绪,提高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的能力。

(3)在引导幼儿体验和反思自己的情绪中,提高其移情能力。一项新研究认为,幼儿对自己的情绪反应的体验,会促使他们更好地理解他人感情。实验证明,反思和体验自己的情绪是增强同情理解的一种有效方式,是提高移情能力的重要方法之一。因此,我们要抓住教育的有利时机,适时提供刺激的环境,引导幼儿对自己的情绪情感进行充分体验和反思,增强理解、同情能力。

霍夫曼等人的研究指出:有着强烈亲社会行为和道德责任感儿童,其父母的惩罚常带有情感性,并伴有合理的解释,而且父母一般采用权威型的教养方式,鲍棗以后的研究也认为“有适应社会能力的学龄前儿童(对小伙伴开朗热情、自信,对成人和善)的父母在孩子面前有着自己的权威,这种权威表现为给孩子制定严格的行为准则,同时也向孩子说明对他们加以限制的原因。(to be continued)
(此文由逍遥马在2006-02-16 13:35:49编辑过)

--
看管好我们的心。
2006-02-16 13:29:5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43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