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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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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理解。
1)她认为男方对不起他和孩子,要求经济补偿。而男方认为他们是感情破裂,没有对不起她的地方,所以不予经济补偿,要求平分,或者分割一部分财产。
2)她认为男方离婚后,第三者肯定不希望男方拖着个孩子,所以以此为条件--如果经济补偿到位,我就成全你,让你跟那个“妖精”快活去,否则,谁也别想好过。

我分析的对吗?

要是因为这个,谁也帮不了你。自己拿主意。
如果是我,拿到对方不忠的证据,到法院解决。要是没有证据,跟对方谈谈,为孩子争取最大的补偿。过下去没什么意思了,早解决早解脱,大家都干净。

看不得这个,本来好好的一家人,孩子好可怜

(此文由酸梅汤在2006-06-16 17:20: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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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6 17:18:0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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