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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蓝鸟阅" 齐云西大道社区爱心银行章程"
齐云西大道社区爱心银行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爱心银行”由本社区从事义务工作、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作为社区下属的一个载体,倡导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引入银行运作理念,以制度形式规范和保障志愿服务者可以获得社会志愿服务回报。
2、“爱心银行”的经营理念和宗旨:依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倡导义务服务精神,弘扬助人为乐美德,倡导爱心积累,鼓励人们奉献自己的精神、才能和时间,服务弱势群体,帮助有需要人士,共同为追求美好生活、建立和谐社区和促进社会进步而行动, 为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爱心银行”储存的不是金钱,而是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是一种“义务劳动资产”。
4、“爱心银行”的“爱心资产”———义务劳动,主要通过社区和爱心银行安排、居民互相反映等方式收集。
5、在社区内,今后评选“文明市民”、“五好家庭”等在同等条件下,“存”有爱心义务劳动的人有优先权。
第二章 爱心银行组织与管理
6、社区居委会负责“爱心银行”的整体运作以及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
7、凡社区辖区内常住居民或驻区单位、人民团体,遵守协会章程、崇尚公德、乐于助人、热心公益者,通过履行注册手续均可成为志愿者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承认和自觉执行社区“爱心银行”章程;
(2)自愿奉献个人的精神、才能和时间,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
(3)个人会员必须年满16周岁或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8、志愿服务者可以将自己所做的义务劳动在“爱心银行”进行储存,日后在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可以通过“爱心银行”提取相应的“爱心储蓄”,以获得其他志愿者的志愿服务。
9、成为志愿者后,每一个会员可领取一张由“爱心银行”发行的“储蓄卡”,作为记载会员志愿服务的凭证和获得志愿服务回报的依据。
10、“爱心银行”根据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或所做的义务劳动等,登记在“储蓄卡”上,作为奉献社会、服务他人的爱心记录。
第三章 爱心银行业务范围
11、“爱心银行”经营的服务项目为家政服务、治安巡逻、医疗保健、维修服务、法律服务、教学辅导、中介咨询、结对捐助、文化传播、体力劳动等项目,上述服务均为无偿服务。
12、社区干部为会员在“爱心银行”储蓄卡上登载志愿服务事项。志愿服务原则上折算成时数进行登载,现金按每8元人民币折算成服务时数1小时计,物资按市场均价折算成现金后再折算成服务时数。
第四章 爱心储户义务和权利
13、“爱心银行”的“储户”必须是注册过的志愿者。
14、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承认本行章程,廉洁自律,无私奉献。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自觉维护社区“爱心银行”形象。志愿服务要准时,待人态度要诚实,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做好志愿服务。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能泄漏服务机构的有关资料 ,如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当事者法律责任。
15、会员对服务对象不能抱着施予恩惠的心理,应本着互相帮助的理念,热情、友善地提供优质服务,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服务对象的钱物。不能滥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以获取个人的利益;不能在服务机构及服务时间内谋取与义务工作无关的私利。
16、“储户”原则上每年至少要参加12小时的志愿服务,服从社区指派安排,提供相应的、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前请假,没有正当理由,三次不接受社区工作安排或一年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被视为自动退会。“爱心银行”每年将对所有“储户”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进行审查评优,不符合志愿服务条件的将予以“销户”。
17、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被“销户”的会员不得向社区申请志愿服务,社区可拒绝为其提供社区服务,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会员,依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可以暂停低保金的发放。
18、志愿者到“银行”申请开户、注册、领卡领证,每次参加社区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后,社区干部将服务时间、内容、时数输入“储蓄卡”。“储户”志愿服务后,一周内可持“储蓄卡”到“爱心银行”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19、输入“储蓄卡”时,社区干部要经过两道审核,一是服务对象确认,二是“银行”确认。
20、当志愿者自身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可以通过“银行”获得由其他志愿者提供的相应时数的服务。
21、志愿者自身遇到困难“支取”的流程是:个人申请、“银行”审核、确定服务者、提供服务。
22、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00个小时,将由“爱心银行”核发“志愿服务终生受益卡”,可在自身遇到困难或年老时获得不限时数的经常性回报服务。
第五章 附则:
23、本条例由设立“爱心银行”的社区负责解释。
24、本条例自设立“爱心银行”的社区居民大会通过后,方可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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