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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羊眼观察:北京市为啥能不执行《义务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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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羊眼观察:北京市为啥能不执行《义务教育法》?
新学年又要开学啦,媒体上关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推广宣传成了一个热点。本来羊觉得自己没必要关注义务教育法的,但由于前一时期说孟母堂的事情,也就找来《义务教育法》认真研读了一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自己也差不多就是一个老法盲。研读中羊发现,孟母堂确实涉嫌违反《义务教育法》,但问题在于,违反义务教育法的人可真不在少数。
据《北京娱乐信报》日前报道:"北京市教委新闻发言人线联平表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均可免交杂费和书本费的政策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所以,除了农村地区和低保家庭的学生享受此政策外,其他学生继续执行旧政策。"所谓的旧政策,文章也有提到:指的是1986年《义务教育法》实施后国务院出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允许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收取杂费,即在校学生学习生活所必需的部分公共性杂项费用,主要用于学生饮水、照明、取暖以及课桌维修等项费用支出。"
出于好奇,羊又翻看了一下旧的《义务教育法》,果然,在旧法中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环节只免了学费,杂费一项并未提及。既然如此,国务院在其实施细则中规定允许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收取杂费就于法有据。然新法已然实施,旧法理当废止,而建立在旧法基础上的实施细则自然应当同时废止,是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新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不管国务院最终是否出新的实施细则,想必都不会再有收取杂费一说,然而,让羊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就这么明明白白十几个字,难道北京市教委发言人能跟羊读出不同的理解?如果没有不同的理解,地方政府为什么还要在法律已经正式实施以后还自行研究什么劳什子政策?北京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本次发言的法理依据到底何在?
细细想来,咱们这义务教育讲了二十年,很多事还真是越看越尴尬。
羊原先以为,义务教育就是全面免费,还整天为义务教育收乱七八糟的费用心存疑虑,甚至愤怒,直到今天才知道,法律本来就留有余地,国务院实施细则也说得清清楚楚,免来免去就免了个学费,说难听一些,在旧的义务教育法范畴内,义务教育的本质就是不用家长掏腰包建课室,其余一切包括桌椅板凳政府都不一定管得了,事实上,也确实有不少地方的中小学生上学要自己带个小板凳的,即便政府配备了桌椅板凳,国务院在细则中也明确规定,维护费要学生出的,也就是说,小小学生在使用桌椅板凳的时候可得小心翼翼,一旦弄个伤残就得家长掏钱养着。
既然政府管课室,羊就更纳闷啦,当年羊响应号召捐钱搞希望工程怎么就没跟羊说清楚呢?本来以为是帮助贫困学生入学呢,后来却给拿去建了课室。希望工程是帮贫困家庭呢,这样一来,建了教室,贫困家庭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而应该由政府掏钱的项目倒是一下子解决了,扶贫扶贫,最后扶的是"贫"政府而不是贫娃娃,娃娃读不读上书且不说,政府义务教育的责任算是彻底免除啦。
再说啦,即便政府负责建了教室,但只管建个课室,教材还得学生花钱买,这听起来就跟叫化子行乞要自带米面,施助者只负责把生米煮成熟饭没什么两样。既然是义务教育,连教材都不给,学生要是买不起教材,可不就只能一只脑袋俩耳朵,光秃秃来又光秃秃去?
不折不扣落实法律规定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每一级政府的责任,任何地方都不得借实事求是的名义对人大通过的法律进行自以为是的解释,这既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也是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最低要求。羊学识虽浅,但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这连带标点符号十五个汉字还是能认个脸儿熟的,从现在开始,羊可要瞪大双眼,紧盯着下一步的种种变化了,看看各级官员们还能在这十几个字上玩出什么新花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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