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正式居民 |
经 验 值:160 |
魅 力 值:72 |
龙 币:317 |
积 分:195.1 |
注册日期:2007-06-05 |
|
|
|
同意樱花的说法
先声明一下,我发表的观点只对事不对人,实际上在这我也是谁都不熟,吵架的双方以前有什么恩怨我也不清楚。
我觉的樱花说的没错,人家来这里送狗,自然有人家的原因,没必要去谴责人家,动不动就说人家“当初干嘛去了”,个人觉的,如果谁都想的到“当初”,哪现在应该是在想着去夏威胰还是去爱琴海哪度假好点,而不会是在这去为了送狗的事吵了。
不能再养狗,肯定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咱们没法去一一的都弄清楚。只能说他至少还愿意花时间来论坛上为小狗再找一个家,没有随便把狗往外扔,我们就应该帮助他,哪怕只是帮助他可爱的小狗。因为现在扔条狗实在不是件很难的事,牵出去让它玩着,你自己转身回家就行了,还不违法。我扔个坏的茶几还费了老劲搬呢,没扔对地方物业没准还要说我呢。
所以,对于不能再养狗的人,既然主人已经做出决定,哪咱们还是希望他能把它送到下个爱狗的人家。而不是让他再背上舆论的包袱,不然结果肯定是使更多的小狗被遗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