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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常见传染病 (dog)
犬瘟热
犬瘟热主要危害幼犬。其病原体是犬瘟热病毒。病犬以呈现双相热型、鼻炎、严重的消化道障碍和呼吸道炎症等为特征。少数病例可发生脑炎。 病犬的各种分泌物、排泄物(鼻汁、唾液、泪液、心包液、胸水、腹水及尿液)以及血液、脑脊髓液、淋巴结、肝、脾、脊髓等脏器都含有大量病毒,并可随呼吸道分泌物及尿液向外界排毒。健康犬与病犬直接接触或通过污染的空气或食物而经呼吸道或消化道感染。除幼犬最易感染外,毛皮动物中的狐、水貂对犬瘟热也十分易感。
【诊断要点】
(1)流行特点:本病寒冷季节(10月至翌年4月间)多发,特别多见于犬类比较集聚的单位或地区。一旦犬群发生本病,除非在绝对隔离条件下,否则其他幼犬很难避免感染。哺乳仔犬由于可从母乳中获得抗体,故很少发病。通常以3月龄至1岁的幼犬最易感。
(2)临床特征:体温呈双相热理(即病初体温升高达40℃左右,持续1~2天后降至正常,经2~3天后,体温再次升高);第二次体温升高时(少数病例此时死亡)出现呼吸道症状,病犬咳嗽,喷嚏,流浆液性至脓性鼻汁,鼻镜干燥;眼睑肿胀,化脓性结膜炎,后期常可发生角膜溃疡;下腹部和股内侧皮肤上有米粒大红点、水肿和化脓性丘疹;常发呕吐;初便秘,不久下痢,粪便恶臭,有时混有血液和气泡。少数病例可见足掌和鼻翼皮肤角化过度性病变。约有10~30%的病犬出现神经症状(痉挛、癫痫、抽搐等)。本病的致死事可高达30~80%。如与犬传染性肝炎等病混合感染时,致死率更高。
由于本病常与犬传染性肝炎等病混合感染及继发感染细菌,使症状复杂化。因此,单凭上述症状只可作出初步诊断,最后确诊还须采取病料(眼结膜、膀胱、胃、肺、气管及大脑、血清)送往检验单位,做病毒分离、中和试验等特异性检查。
【防治措施】
(1)定期预防接种:目前我国生产的犬瘟热疫苗是细胞培养弱毒疫苗。为了提高免疫效果,应接以下免疫程序进行。仔犬6周龄为首次免疫时间,8周龄进行第二次免疫,10周龄进行第三次免疫。以后每年免疫1次,每次的免疫剂量为两毫 升,可获得一定的免疫效果。鉴于12周龄以下幼犬的体内存在有母源抗体,可明显影响犬瘟热疫苗的免疫效果,因此,对12周龄以下的幼犬,最好应用麻疹疫苗(犬瘟热病毒与麻疹病毒同属麻疹病毒属病毒,有共同抗原性),其具体免疫方法是,当幼犬在1月龄及两月龄时,各用麻疹疫苗免疫1次,其免疫剂量为每犬肌肉注射1毫升(2.5犬份),至12~16周龄时,用犬瘟热疫苗免疫。据某些单位报道,用此免疫程序免疫时,可获得较好的免疫效果。
(2)加强兽医卫生防疫措施:各养殖场应尽量做到自繁自养。在本病流行季节,严禁将个人养的犬带到犬集结的地方。
(3)及时隔离治疗:及时发现病犬,早期隔离治疗,预防继发感染,这是提高治愈率的关键。病的早期可肌肉或皮下注射抗犬瘟热高免血清或本病康复犬血清(或全血)。血清的用量应根据病情及犬体大小而定,通常使用5~10毫升,可获一定的疗效。有资料报道,在用高免血清治疗的同时,配合应用抗毒灵冻干粉针剂,可提高治疗效果,其使用方法及用量为:治疗前用生理盐水或注射用水20毫升将抗毒灵溶解,中等大的犬静脉滴注2~4瓶,月龄较小的犬,用量可酌减。抗毒灵也可肌肉注射。此外,早期应用抗生素(如青霉素、链霉素等,并配合对症治疗,对于防止细菌继发感染和病犬康复均有重要的意义。
(4)彻底消毒犬舍、运动场地:犬舍及其运动场地应以3%烧碱(又名氢氧化钠)溶液或10%福尔马林消毒。
狂犬病
狂犬病,犬和各种动物都可感染,其病原是狂犬病病毒。病犬主要表现狂躁不安和意识紊乱,攻击人畜,最后发生麻痹而死亡,因此叉称疯狗病。
狂犬病病毒主要存在于病畜的脑组织及脊髓中。病犬的唾液腺和唾液中也有大量病毒,并随唾液向体外排出。病犬出现临床症状前的10一15天,至症状消失后的6~7个月内,唾液中都可含有病毒,因此,当动物被病畜咬伤后,就可感染发病。有些外表健康的犬、猫,其唾液中也可含有病毒,当它们舔犬或其他动物,或与犬生活在一超时,也可使犬感染发病。除此之外,很多野生动物,如狼、狐、鹿、蝙蝠等感染本病后,不仅可发病死亡,而且还可扩大传播。如有些品种的蝙蝠感染狂犬病病毒后,它们经常袭击犬畜,使之感染发病。呼吸道分泌物及尿液污染的空气,也可引起犬畜的呼吸道感染。野生动物可因扒食病尸而经消化道感染。由此可见,狂犬病的感染途径不像过去所认为的只是通过咬伤感染。
【诊断要点】
(1)流行特点:本病通常以散发的形式,即发生单个病例为多;大多数有被疯病动物咬伤的病史;一般春夏发病较多,这与犬的性活动有关。
(2)临床特征:病犬表现狂暴不安和意识紊乱。病初主要表现精神沉郁,举动反常,如不听呼唤,喜藏暗处,出现异嗜,好食碎石、木块、泥土等物,病犬常以舌舔咬伤处。不久,即狂暴不安,攻击犬畜,常无目的地奔走。外观病犬逐渐消瘦,下颌下垂,尾下垂并夹于两后肢之间。声音嘶哑,流涎增多,吞咽困难。后期,病犬出现麻痹症状,行走困难,最后终因全身衰竭和呼吸麻痹而死。具有上述典型症状的病例,结合有被咬伤的病史,可作出初步诊断。但是咬犬的不一定都是狂犬病犬,也确实存在着相当数量的无临床症状的带毒犬及呈现临床症状前就向外排毒的犬。所以,对咬过犬、畜的可疑病犬,不应立即打死,应将其捕获,至少隔离观察两周,如两周内不呈现病犬症状,可认为不是狂犬病,接触隔离。如出现临床症状,待其自然死亡后,进行剖检,如见胃内空虚或充满异物,胃粘膜发炎明显,而其他脏器无特异性变化,则应采取大脑,送化验室作特异性检查,如神经细胞内的内基氏小体检查、荧光抗体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以查明脑组织中是否存在狂犬病病毒。也可将脑组织悬浮液接种给家兔或小白鼠,作出确诊。
【防治措施】
第一,家养的犬应定期进行预防接种。目前我国生产的狂犬病疫苗有两种,即狂犬病疫苗与狂犬病弱毒细胞冻干苗。狂犬病疫苗,犬的用量是:体重4千克以下的3毫升,4千克以上的5毫升。被病犬咬伤的动物,应且即紧急预防接种,在这种情况下,只注射1次疫苗是不够的,应以3~5个月的间隔注射两次。注射疫苗的犬可获半年的免疫期。另一种疫苗是狂犬病弱毒细胞冻干苗。使用前,应以灭菌的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按瓶签规定的量稀释,摇匀后,不论大小,每犬一律皮下或肌肉注射1毫升,可获1年的免疫期。无论注射哪种疫苗的犬一般无不良反应,有时在注射局部出现肿胀,很快即可消失。但此两种疫苗对体弱、临产或产后的母大及幼龄大都不宜注射。注射后7日内的犬,应避免过度训练,并注意观察其健康状况。也可注射犬无联疫苗(其中含狂犬病疫苗)。
第二,要加强检疫末注疫苗的犬入境时,除加强隔离观察外,必须及时补注疫苗,否则禁止入境。对无人饲养的野犬及其他野生动物,尤其是本病疫区的野狗,应捕杀。
第三,对已出现临床症状的病犬及病畜应立即扑杀,不宜治疗。尸体应深埋,不准食用。 对新咬伤的犬,要及时治疗。其治疗效果取决于治疗的时间及对局部处理是否彻底。在咬伤的当时,先让局部出血,再用肥皂水充分冲洗创口,以排除局部组织内的病毒,后用0.1%升汞液或酒精、碘酒等处理。如有狂犬病免疫血清,在创口周围分点注射(用量为每千克体重按1.5毫升计算,最好在咬伤后72小时内注完)更好。如无血清,应及时用疫苗进行紧急预防接种。
第四,对咬伤的犬,应迅速以20%肥皂水冲洗伤口,并用3%碘酒处理,还要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第一、三、七、十四、三十天备注射1次,至第四十及五十天再加强注射1次),常可取得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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