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馋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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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晚刚从城北回来,看见他们出台的“送养流浪动物须知”和“领养条件”,我顺手拿了一份回来,如下:
送养流浪动物须知

1.送养动物必须是被遗弃的;必须是有特殊原因不能再继续抚养的。

2.主人或送养人应努力提供常规用具、用品及食品;如不愿意或无能力提供的,本院无偿提供。

3.如有疾病需要治疗或需手术治疗的动物,主人或送养人须提供治疗费(药费7折、手术费5折)

4.本院为流浪动物提供免费检查、诊断、饲养、护理及住院。

5.如需静脉用药的动物,请主人或送养人努力安排时间陪同静脉输液,有特殊原因不能配合的, 请说明原因并与医护人员协商。

领养流浪动物条件

1.喜欢小动物、爱护小动物。

2.珍惜小动物,关心小动物健康。

3.为它们定期防疫、定期驱虫、做绝育。

4.根据送养人条件,请您配合送养人要求抚养、回访小动物。

5.如领养后有环境或其他因素不适应抚养者,请领养人及时与医院或送养人联系,[/color]如交有相关费用者按本院按余额退费。[color=green][/color](我不太明白这条规定是什么意思,明天问问去)[color=green]

PS:红色的字是我把内容修改的,明天跟城北说一下。
绿色的字不用说大家也能明白吧?

敲文件还是很累的呀!
(此文由馋猫在2005-06-22 22:33:03编辑过)
2005-06-22 22:20:0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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