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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高级居民 |
经 验 值:355 |
魅 力 值:40 |
龙 币:1610 |
积 分:645 |
注册日期:2010-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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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没管,倡导过很多次,物业没有强制执行权,大家有好的主意也请出出
物业没有任何强制执行权,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建议其怎样怎样,做倡议书温馨提示,条幅都挂过,能根治吗?长住在小区的业主可能也都知道,6号楼大狗把大妈吓住院的事情,我们也不希望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啊!
其实我们连那户养了什么宠物的信息都没有全面的,因为这些是居委会负责的。
不是我们物业推卸责任,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第四条: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养犬管理规定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民、村民、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大家都习惯性的什么事情都找物业,其实对于小区养犬问题,真正能出面对养犬做要求是居委会!
小区里那么多狗屎,都需要保洁每天清,天气现在还越来越热,我们也希望大家都能文明养犬啊!!
养犬体现的是个人素质,对不文明养犬行为需要咱们大家一同来维护,来制止!
最后谢谢您提的提议,我们会想办法的,也希望大家多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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