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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3-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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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中的保管费用部分才是物业公司的收入
物业收益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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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14日 16:51
物业收益该归谁
小区交付业主使用后,在商品房楼顶或外墙做广告,广告收益归屋面和外墙的使用权人所有,这就要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和业主约定的外墙的使用权及屋面的使用权归谁。物业公司不能将该广告收益作为其收入,若外墙的使用权及屋面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则广告收益应当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这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地上停车费。地上停车费应包含两种费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
地上停车占用一定的土地面积,因此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费,同时停车场往往需要有人专业管理,与车主形成一种保管合同关系,车主需要支付保管费用。
停车费中土地使用费部分,应该支付给土地使用权人,也就是享有停车场土地使用权的人或单位,这是其对土地享有收益权能的表现。而停车费中的保管费用部分,则应该支付给对停放车辆进行保管的人或单位,这是其提供保管服务的对价。
小区中的地上停车场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是小区全体业主,因此,停车费中土地使用费部分应当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停车费中的保管费用部分才是物业公司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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