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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豆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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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到的情况
物业说,楼道灯费应由业主出,以前几年都是他们从物业费中垫付的,现在改电表了,每个单元门的楼道灯将有一个总表,也是先买电、再输电、再使用。一孙子说,他们把大家的钱先收了,然后去买电,输入总表中,然后把发票贴出来。如果我没听错,孙是这么说的。

如果楼道灯真是应该从这个渠道收,如果他们真能做到账目清清白白,我也不打算怎样。

今天非常让人气愤的是,一般人旧电卡里都有余额,应该退钱,物业直接把30元扣掉,而且不让扣就不给新电卡,明摆让你家断电。我们认为就算他们收费合法,也应先向大家说明前因后果,前期工作没做到位,就以这种绑票的形式收钱,太不应该。物业无任何反省自己工作方法、工作态度的表示,说最后,他们是大爷,知道大家不可能跟他耗,家里有老人孩子,没电行吗?

我同事说象这种断水断电的事市长热线最管用也最关心,我在气头上,等思路清晰了,一定要弄个清楚,难道没人能管物业吗?
2006-10-18 12:54:2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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