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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清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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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偷换概念,小区停车场与公共停车场的性质截然不同,小区道路及停车场是小区内所有野猪的共同财产,而不是物业公司的财产,你怎么能拿我的东西卖给我呢?如果你付出劳动,进行了停车管理是可以收费的,但是吧别人的东西锁住不让用还要卖钱就是侵权
今后,有同样权利的业主要求停车,怎么办,那个地方也有别人的一份
2003-10-08 17: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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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停车位“发租现”场见闻及疑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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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人
(2508字节 阅读:128次 跟贴:12 2003/10/0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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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野猪委员会应尽快成立,否则根本无法表达野猪的权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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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阅读:58次 2003/10/07 18:42)
非法的交易,是无效的,应该起诉鼎泽非法盗窃业主财产.可悲的是有那么多的人倾囊相助犯罪.鼎泽只是过客,当有新物业公司进驻,你们的钱去哪里了知道吗?哈哈,好悲壮.(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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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里路云和月
(阅读:92次 2003/10/07 22:18)
不要责备那些人,他们里面知道真相的并不多,苑里来上网的人有几个?还不是那么几个人?LOOK的家人去了吗?淑君的家人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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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死我算了
(268字节 阅读:117次 2003/10/08 15:08)
不买车位,有车没地方停,不知道物业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如果有问题大家应该心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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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连
(阅读:194次 2003/10/07 23:42)
同意尽快成立野猪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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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凉木瓜
(207字节 阅读:69次 2003/10/08 10:02)
这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不解决,就等着人操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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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_zl
(阅读:68次 2003/10/08 14:03)
买卖车位的法律风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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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清扬
(2203字节 阅读:99次 2003/10/08 17:09)
物业公司偷换概念,小区停车场与公共停车场的性质截然不同,小区道路及停车场是小区内所有野猪的共同财产,而不是物业公司的财产,你怎么能拿我的东西卖给我呢?如果你付出劳动,进行了停车管理是可以收费的,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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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清扬
(93字节 阅读:228次 2003/10/08 17:15)
我建议要不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不组织几个人告物业!物业把绿地放上车位锁,哪还是绿地么?吧道路放上车位锁,就收钱,道路和绿地是大家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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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连
(阅读:97次 2003/10/08 23:59)
需要大家的努力。我本无车,但希望能尽一份力量,理清产权关系,我也知道需要成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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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里路云和月
(阅读:76次 2003/10/09 16:47)
真正的业主委员会才是重要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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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君
(阅读:61次 2003/10/09 21:06)
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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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欠
(阅读:45次 2003/10/12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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