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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居民 |
经 验 值:22 |
魅 力 值:33 |
龙 币:45 |
积 分:38.8 |
注册日期:2006-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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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位,我有话要说!
无论《物权法》规定,还是物业自己承认,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而业主网上谈的不是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怎么才能取得车位,以及车位位置是否合理等问题,感觉很悲观凄凉!地面车位占用全体业主的公共面积,只有业主大会才有权利决定出租,以及出租后如何与物业进行利益分配问题!业主不积极维护和珍惜本该属于自己的这份权力,那么只有任凭物业随意侵吞业主利益了。我们的怨言源自物业非法出租车位,导致业主间产生矛盾,这是物业所希望的。这样物业就更安心收费了。
西区28号楼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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