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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16578 |
魅 力 值:1651 |
龙 币:24318 |
积 分:14752.1 |
注册日期:2002-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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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目前了解,筹备组成员的选举,筹备临时机构,筹备组,业委会等四个关联是这样的:
现在的筹备组成员的投票均由筹备临时机构负责,临时机构是由居委会2人、镇政府3人、联络组顾问2人和业主2人组成的决定筹备组报名和投票的机构,成立后的筹备组,成员中有居委会占2个名额、派出所1个名额、开发商1个名额,其他都是业主,也就是11位业主(东区5个,西区6个),筹备组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就业委会委员、业主公约等内容进行投票,那时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投票,而且投票多少决定业主大会是否能够如期按时召开。按规定,需要业主人数和专有面积双过半才能算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成员就都是真正的业主,没有开发商,物业,居委会,派出所等等机构的人员了. (此文由心慈在2009-09-24 16:27: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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