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园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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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经 验 值:701 |
魅 力 值:125 |
龙 币:2419 |
积 分:1068.6 |
注册日期:2006-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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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安全二十条
1、 各级领导要教育员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逐级安全责任。
2、 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杜绝事故发生。
3、 易燃 、易爆 、危险品要专门规范存放,并由专人负责。
4、 安全防护设施,要保证完好使用。
5、 工作结束要检查工作区和责任区域,关闭设备和关好门窗。
6、 发现异常,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7、 遇有紧急情况要镇静,摸清情况后立即妥善处理。
8、 工作场所、重点部位封闭时,进出要经同意。
9、 机要部位不得随意进入;企业信息,注意保密。
10、 财产物品要妥善保存。
11、 收款、兑换要仔细,防抢、防丢、防伪币。
12、 机械设备操作员要规范操作,安全运行。
13、 行车、走路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做到停车落锁。
14、 举办活动要申请,安全措施周全到位。
15、 员工出入通道口,要主动配合检查。
16、 解除围观滋事,莫伤同志和气。
17、 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是每一个员工应尽的义务。
18、 思想健康,行为端正,自觉抵制歪理邪说和错误行为。
19、 不酗酒、不闹事、不打架、不骂人、不赌博、不贪公司财物。
20、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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